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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回 篮球之悟(1 / 1)

玉盈也渐渐明白了,在这个日益精彩的世界里,需要他补习的东西有太多太多了。曾经有句话叫:学好数理化,走遍全天下。

可是,现在社会的进步之快,对知识分子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曾经的“学好”已经称不上是“学好”了,只能算作是“常识”。

甚至,社会所需要的也早就不再仅仅是“数理化”了,各行各业都有越来越多曾经需要钻研才能得来的知识慢慢成为了“常识”。

而对于农村的孩子而言,这种情况更为严峻。当城里的孩子们已经在按照托儿所、学前班(就连这还分为小班、中班、大班)、幼儿园的顺序按部就班地接受教育的时候,农村的孩子们还依旧像是找不到方向的羊,徘徊在街边巷口,流浪在田间地头。

当城里的孩子们已经在爸爸妈妈和城市环境的熏陶下,“三岁能诵诗,五岁便行文,七岁抚弦可听音”的时候,农村的出孩子们却还不知道“诗词歌赋”是何物,“琴棋书画”为哪般。

城里的孩子在努力学习的东西,渐渐在成为社会的“普遍常识”;而农村的孩子们正在刻苦追赶的东西,却早已是城里孩子们习以为常的“囊中之物”。

在玉盈敏感的心中常常会自问:无知的少年啊,你有什么理由不努力?

自从走进高中以来,玉盈从来没有觉得压力小过,也从未敢小视过学习的重要性。

可是,渐渐从困惑中走过来,他也觉得,学习并不应该是生活唯一的内容。单纯的学习,并不一定意味着就是个好学生,至少不一定是个优秀的学生。

他慢慢地从一味的学习中走了出来,开始学着打篮球。处在高中时候的男孩子们,十有八九都喜欢打篮球。玉盈以前从来没有玩儿过篮球,他看着篮球场上那些同龄人“飞扬跋扈”、“叱咤风云”的身影,觉着很帅,就试探着加入他们的行列。刚开始他找不到节奏,就找了一个篮球到场边的角落里猛劲儿练习拍球,一练就是一个小时。

后来,每天晚上吃过晚饭后,他都会到篮球场上疯玩儿一个小时,出得浑身热汗,全身都感到很轻松。

河源县里最好的初中——河源县实验中学就在高中校园的东北面,与学校的操场仅隔了一条了窄窄的街道。每天晚饭过后,一个个子高高、身体很壮的初中生就会手托一个篮球来操场打球。他的名字叫齐飞,玉盈常常会碰见他。

齐飞不仅身高体壮,而且弹跳和灵活性都很好,要不是因为脸相上显着年轻,还真看不出他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倒像是一个体育老师了。

玉盈在和他的交流中得知,齐飞喜欢打篮球,对篮球的喜欢远远胜过了学习,一天之中让他感到最快乐的就是晚饭后这段自由时间了。齐飞成绩不好,父母不让他沉湎于篮球,可他还是会经常会逃课去打球。他说,坐在教室里对他来说是一种t(折磨)。

玉盈这才知道,农村的孩子们苦于没有机会上学,而城里的孩子们也有属于自己的烦恼啊。

其实,这种感慨他早在七年前就有过了。那年他在北京结识的萍水好友王灿灿就曾经跟他诉过苦,只不过时间长了,有些淡忘了。可是这种突然生出的对城里孩子的同情,着实让他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玉盈也开始喜欢上了篮球,对篮球的日渐熟悉让他看到,原来学习之外的世界竟也是如此的丰富多彩。他开始了解了拉塞尔、乔丹、科比、艾弗森,了解了NBA。他甚至是到这个时候才知道中国有一个令全国人民为之骄傲的篮球人叫姚明,知道美国有一支篮球队伍叫Hustos,姚明有一个好队友叫麦蒂。

这些名词对城里的孩子们来说是耳熟能详,可对玉盈来说却像是新上了一节化学课,它们以前不属于他的世界,他就像是新学了一些化学元素一样了解了它们。

这个时候,玉盈似乎又从一个看过的角度,明白了学习的意义。

也许,学习的意义并不完全在学习本身。若不是他的学习好,他就不会有机会来到这个承载梦想的校园,也就不会接触到这里的人和事,不会融入这里的情和境。

若没有曾经的日夜苦读,他就不会走出农村,不会脱开土地的束缚,不会知道谁是乔丹谁是姚明,甚至永远都不会去关心谁是拉塞尔,什么又是NBA。不学习,或许他永远就是个井底之蛙。

他相信,这些认识可能有些浅显,却并不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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