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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人”——阴5月7日(2 / 3)

第二天,我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上海微法院网,写好了诉讼状,连同需要的资料全部提交了上去。

但我还是忍不住有点担心,因为听说即使打赢官司也无法履行。

这几天听到了一些负面信息,据说那些正儿八经有合同的投资人多了个“非法集资人”的头衔。

先生的合同到期日是2019年2月26日,他去世后,我在他的手机里看到了他同年3月12日、3月15日二天发给法人的短信。

他要求退还本金和拖欠的四个月利息,但没有任何回复的短信。

3月28号是先生确诊肝癌的日子,写诉讼状时,我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巧合,这些正好发生在同一个月。

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从春节前开始先生总是无端发火,因为那时对方停止了发放利息。

也许先生已经意识到了不妙,但对**项目的绝对信任,又使他难以接受。

三万元,对平时特别节俭的先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怕他上当,我曾经反对并提醒过他,没想到,真被我言中了。

他是个非常好强的人,硬是一个人闷着不告诉我。

因为不知情,在那次小岛风波后,我被他的言语伤了心,同意了离婚……

想到这些,我忍不住哭出声来:

“老公,你真傻,为什么当初不告诉我?如果我知道了真相,就会原谅你的不近人情了呀……”

我抚摸着相片上先生的脸,泪水模糊了双眼。想到平日里先生对我的呵护,我泣不成声……

如果先生活着,知道自己成了“非法集资人”,天晓得会怎样想?

我原以为先生眼光短浅,贪图利息高,可是最近在维权群里听到了很多很多……

我开始明白过来,原来《安徒生童话乐园》是**扶持的项目,先生是个老党员,并不是在盲目的投资呀!

可是,目前明明《安徒生童话乐园》运营正常,为什么不履行合同的条款呢?即使投资人去世了,也熟视无睹。

这究竟是怎么了?这还是健全的法制社会吗?

先生走了,但微信还在,我跟着大家扫二维码进了维权群。

我默默地关注着群内动态,二百多人,一片埋怨声。

群内建立了核心组,要求大家自愿每人出一百元作为“车马费”。

我觉得总不能让核心组成员出力又出钱吧!所以爽快的付了一百元。

哪知晓,跳出一个刚进群的人,不仅收了别人交费的红包,还叫着“动动脑子,别轻信……”

看了几天群内的交流,有点为核心人员担忧。接下去的路该怎么走?这条维权的路并不平坦……

我原本想放弃这三万元,但先生活着时对我说过,一定要想办法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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