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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人”——阴5月7日(1 / 3)

夜深了,万籁俱静,我在床上辗转难眠。

下午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我带着先生遗留下来的投资合同,去了上海市信访办。

在城市规划局附近几番徘徊,问了保安,才找到了,幸亏我提早了半小时。

两扇关紧的黑铁门外,已经有七八个人在排队,这时,我抬头才看到了里面露出小半截的信访办牌子。

排在我前面的二位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士,听说要网上预约才能进去,傻眼了。

年龄稍小的对着手机在发呆,嘴里嘟囔着:

“怎么约呀”?

年龄大的女士用求助的眼神看着我。

在我和另一位男士的指点下,经过扫门口贴着的二维码,终于关注成功了,闲谈中得知她们是姐妹俩……

进了登记大厅,等了一会儿才轮到我的号。

窗口接待的女工作人员,看了我的资料,听了我的简述,立即指点我去203室。

进了走廊才发现,两边有几间是洽谈室,而我这间是法律咨询室。

保安让我在椅子上坐下等待,叮嘱我等里面人出来就可以进去。

突然,右边接待室传出一阵喧闹声,一位大爷骂骂咧咧地走出来。

从他断断续续的抱怨中,大致能听出和我一样,是合同到期拿不到钱……

我面前的房门终于开了,等里面人出来,我走进去轻轻关上门,从包里取出资料。

对面坐着的是位干炼的年轻男律师,他仔细翻阅了合同后问我,是否去找过对方。

当听说对方在合同到期后,并不打算归还本金和拖欠的利息时,他合上手上的合同:

“这样,你让孩子领你去合同上指定的静安区法院诉讼立案”。

我疑惑地问:

“听说有人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去法院能行吗”?

他肯定地说“怎么不行,你一定要去”。

见他这么坚定,我放心了。

“行,那我可以在上海微法院上完成诉讼”,我自信地说。

看着他有点惊讶的眼神,我笑着说:

“哦,我是从报社退休的,在网上写诉讼状没有问题”……

想着白天的一幕,那位大爷绝望的眼神令我想起了先生。直到半夜,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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