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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欲望篇 第二百四十三章 投资(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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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飞舞的白蝴蝶,那是更替落下的白杉树叶。在枝头飘落,有被清风托举上空,旋转之下的“龙卷”仿似轮回,不见消退反而渐行渐密。

街上游行着一队僧人,漫步于红尘间目不斜视,半垂眼帘似乎不受这俗世纷扰,却身披金丝袈裟手持九环宝杖。

究竟是空欲则无欲还是欲满则无欲?

这里是辛漳县,拥有棼尧地区最有名的宗教名胜——白云寺。

虽说与国家主流信奉的宗教不同,但佛法在民间的普及程度属实不低。

可能由于修仙的方式不同,这些外来的僧人总比本土修士看上去更神圣一些。

中原修仙界与这些异域修士曾经也有过冲突,但经历了岁月的磨砺,目前二者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

白云寺的这群僧人有没有修为,这一点其实不好说。能肯定的是曾经有过,至于现在……估计也就只剩下有钱了。

这群僧人属实富贵,看他们个个肥头大耳与干瘦的路人形成鲜明对比。谁说出家人清心寡欲?那只是换了个地方挣钱而已。

今天是一年十度的“大缘节”,僧人们会成群结队来到城里显示法相庄严。此举目的当然是蛊惑老百姓,否则哪有那么多香火钱?

酒楼之上,一个年纪较轻的男人正把头伸出窗外观看这场游行。稚嫩的脸上说不尽的兴奋,似乎没见过世面,他看啥都那么新鲜。

而坐在他对面的中年男人则平静地喝着酒。放下酒杯再用筷子夹起一些菜肴,边吃边喝,目光时不时瞟向对面的年轻人。

没见过世面就要多看多问,人在年轻时必须增长见识,不然等老了之后就是个没用的废物。

以上这段话是在座的中年人用来教育那个年轻人的。也正是因为这段话,那个年轻人才下定决心来城里跟随这个中年人。

看了许久的热闹,等看够了,年轻人欣喜地说:“真是太壮观了,叔叔!看来我这回是来对了!”

他叫费勇,是个乡下孩子,今年只有十八岁。原本应该在老家安心种地,却因为从小仰慕自己的叔叔,不顾爹娘反对带着攒下的积蓄来城里投奔。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路途,好不容易见到叔叔的他,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叔叔费承祖可是个了不起的大富商,这一点费勇从小就没少耳闻。可自己的父亲不知为何总说他的坏话,说他的钱来路不正,为了赚钱黑了心。

费勇不明白,赚钱不好吗?难道只有种地等收成,过这种无聊的苦日子才是对的吗?

费勇觉得这可能是嫉妒,因为叔叔是六个兄弟中唯一有出息的一个,自己的父亲是嫉妒这个弟弟比他强,所以才总是说他坏话。

之前费承祖回老家,费勇的父亲还以家中长子的身份将他赶出家门,并且坚持不让他祭拜死去的父母,说他是家族之耻。

费勇在见到叔叔之前还一度担心,怕他为了父亲的言行迁怒于自己。然而在真正见到之后费勇才知道,他这个叔叔心胸尤为宽广,人家压根就没有在意过那些事,之前的担心纯粹是多余的。

叔叔费承祖很热情地招待了费勇,请他到酒楼的包间吃饭,顺便教他一些做人的道理。

“你小时候就聪明,跟你爹不一样……”费承祖笑着夸赞,一边提起酒壶给侄子斟上一杯。

费勇十分惶恐地双手端起酒杯,怀着对叔叔的崇拜,他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

稚嫩的言行摆在面前,费承祖颜面染上慈祥的微笑。他用筷子指着菜盘,温和地劝道:“来,别光喝酒,吃菜吃菜!”

两人边吃边聊,费承祖享受着美食与美酒,同时也在享受侄子对于自己的仰慕。

人啊……还是必须有钱才行。

费承祖在家里排行老六,上头有五个哥哥。老费家本就不是什么富户,六个大小伙子又一个比一个能吃,导致家里的粮食总是捉襟见肘。

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费承祖时常因为吃不饱饭饿得眼冒金星。

这人一挨饿,自然就不会老老实实待着。为了填饱肚子,费承祖从小就没少骗人。

村民们都知道,如果自家孩子拿着窝头出去,回来时窝头成了石头,那肯定就是费承祖那小子干的。

小时候不学好,长大以后当然也改不了。

费承祖很早就跟着常崇财混,由于脑子快、坏点子多,他在团队中的角色是担任“军师”。坑蒙拐骗的计划大多由他定立,有时也有负责善后或者打通关系。

一般来说费承祖是不会冲在第一线的,出体力的事他从来不干。常崇财等人也默许这一点,原因是他们知道,如果自己出事,费承祖总有办法能帮他们摆平,但如果费承祖出事,他们就只能干瞪眼。

即便到了现在,费承祖也是负责管理常崇财集团的后勤。常崇财把名下的“通天钱庄”交给他,等于是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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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脉托付给了他。

凡是做生意的人都免不了跟钱庄打交道,或是存储、或是借贷,谁也不可能背着银子到处跑。

常崇财早年间了解过钱庄的运作,知道钱庄之所以能赚钱,其实就是用别人的钱去搞投资。

思来想去他认为,与其将自己的资金存在别人那儿,让别人去投资挣钱,还不如自己来做这件事。

常崇财可不会看着别人吃肉自己喝汤,他肉和汤都想要。

然而做投资需要非同一般的头脑,放眼自己团队里的几个骨干,也就费承祖能干这件事。

费承祖头脑灵活做事谨慎,他善于观察事物,能够发觉潜在商机,让他来管理钱庄再适合不过了。

常崇财给了费承祖很大权限,钱庄的资金尽管用,投资什么项目他从不过问。只要保证每年两成的增长率,至于费承祖在当中拿了多少,常崇财可以不计较。

常崇财的放权令费承祖如鱼得水,他本身就具有商业头脑,做生意的才能远在常崇财之上。但他也知道自己短板在哪儿,那就是个人魅力不够,无法笼络人心。

现在有常崇财做后台,费承祖只需暗地里出主意,违法的事情自有别人替他去完成。

如今通天钱庄已经在棼尧地区做出名堂,接下来他还要扩张至全国,把生意越做越大。

“……那么我怎样才能成为叔叔这样的大老板呢?”费勇一脸天真地问道。

面对侄子的疑问,费承祖亲切一笑,他反问道:“你认为做什么生意最挣钱?”

“收粮啊!”费勇不假思索地说道,“我每次陪我爹去城里,看那些收粮的财主老有钱了!一拿就是几十两银子,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

费承祖看着侄子说话时两眼放光,嘴角还挂着汤汁,跟他身上穿的粗衣一同组成一副傻乎乎的形象。

费承祖摇头,边摇头边笑着,他缓慢放下手里的筷子,对费勇解释道:“你说的那叫投资物品,投资物品最多只能赚五成,离发财还远得很。”

“哦……”费勇若有所思,抬起头又问,“那到底什么生意最挣钱呢?”

费承祖轻轻一笑,从容端起酒杯,“吱”一声将杯中酒嘬入口中,吞下后一声叹息。

这一连串动作令费勇十分向往,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大老板应该有的模样。

喝完酒后,费承祖笑着回答:“投资产业可以赚一倍,投资文化可以赚十倍,但这些都比不上投资人。投资人,可以赚一百倍甚至更多。”

“哇~这么厉害!”费勇兴致高昂地问道,“那具体该怎么做呢?”

费承祖回望窗外,一甩头,对费勇说:“你看街对面那个扫地的。”

费勇随叔叔的指示望去,他看见街对面包子铺门口有个年轻人正扫着地。

用扫帚在地上扫两下,抬头望望天,用袖子擦拭额头上的汗水,再捶捶腰,随后接着扫地。

费勇有些糊涂:“他……没什么特别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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