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卿脑子里闪过一个数字,可到了嘴边又说不出口了。
她想卖掉这里,卖掉了又是一笔收入,这样离开的话,也不怕没银子用。
可卖掉了,就等于把李慕白给她的心也卖掉了。
只是……那颗心,是真的吗?
沈卿矛盾极了。
放眼望去,这个铺子每一处都长在她的心坎上,地位位置,方位装修,内院布置,就是这里的树木花丛都栽种的得体又合适。
那大叔拱手说:“这样,我出三百两。一手交钱,一手交房。”
沈卿惊的楞了一下。
刚要点头,却见那人腰间上挂着的酒葫芦,脚上穿着的粗花布鞋,忍不住蹙眉头。
这人一身精致蚕丝,胡须都打理的一丝不苟,面皮却黑的跟地里的农夫一样,皮肤粗糙,手腕虎口俱是老茧。
你说这样的人可能在现代都市是个隐藏的富商该是没错,但是在这个年代,肯定不是。
所以,他哪里来的三百两?
沈卿问他:“我说多少你都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