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火鸟小说网>>与剑修老祖结契后> 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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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1 / 2)

“有谁知道当年那场大火的真相,还请如实告知,不然下一个人是谁,我也不知道。”

褚卫其实心里有那么一点猜测,在场的众人或多或少都清楚当年的真相。

这要是跟自己无关,村长消失,一个个也不至于这么急切。

正是因为村长无缘无故的消失,别的人才会担心,下一个会受到伤害的是不是自己。

众人神色都有些惊疑不定,你看我我看你。

最后还是村长媳妇站了出来。

“我说,现在都已经什么情况了,再不说,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我们家的汉子去死吗?”

众人没办法反驳,不得不同意。

于是一件在小村庄被隐藏了二十多年的惨案就此揭开了序幕。

二十多年前的小村庄比现在要破落的多,村子里人也不是很多,就五十多户。

小村庄依山傍水,村民们团结友爱,大家虽然穷,但是自己种地自给自足,过的还都挺快乐的。

直到有一天,其中有一户人家,从地里挖出来一块玉,一块据说可以卖出天价的宝玉。

这户人家姓王,家里一共七口人,挖出这块玉的是这家的大儿子。

若当时这块玉被挖出来,被王家人给悄无声息地卖了,倒也没什么大事,可偏偏这大儿子王明国挖玉的时候被人给看见了。

这件事情当晚就被传了出去,于是一时间全村皆知,所有的人都知道了王家大儿子挖出了一块宝玉。

三人成虎,话传到后来,就变成了王明国挖出了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玉,据说又大又亮,可好看了。

价值连城这四个字的分量有多重,对于当时一贫如洗的小村子来说,简直就是不能想象的数字。

不管是谁,听了心里难免会不舒服。

头一天大家还只是羡慕,可接连着,闲言碎语便开始相继传出。

——这玉是在村子里挖到的,自然是属于村子里所有的人,哪有他一家人独吞的道理。

——这块玉的价值这么高,肯定是要大家一起分享的。

——一家人独吞可太不讲道德了,必须要让他给拿出来。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似乎就定下了这块玉的去处。

这玉必须要用来平分,卖玉的钱要平分给村子里所有的人,这样才是最公平的。

王家人自然是不同意的,这块玉可是他们家大儿子挖到的,那肯定是谁挖的归谁所有。

而且这玉可是在他们自家的田地里挖到的,也没碍着别人什么事,怎么就要拿出来平分了呢?

谁听了也不服这个决定啊。

王家本来就穷,家里还有七口人,吃顿饭都是勉勉强强,有了这块玉,以后家里人的日子就能够改善了,说不定还能直接用这笔钱住到城里去,吃香的,喝辣的,从此再不用忧愁。

这要是真的平分了,还能分到几个钱?

不行,肯定不行,这玉他们家是怎么都不会拿出来的。

众人说的五花八门,最后将这件事情给闹到了村长那里。

村长那时候刚刚上任,不过就是个三十多岁的小伙子,面对这样的诱惑不可能不心动。

而且要是平分的话,全村的人都有份的,人人都能得到一大笔钱,这样的事情,有谁会反对呢?

在所有人的起哄之下,村长带着全村的人围在了王家人的大门前。

说是大门,其实就是简陋的不能再简陋的篱笆墙,因为围了太多的人,篱笆墙都被挤得破烂了。

王家人看着围在他家周围的一村子里,简直气坏了。

王家大儿子王明国怒视着村长,一声接着一声地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能有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想让他将那块玉拿出来呗。

其实这种行为应该是不对的,但是那么多人都在说,说着说着,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村长苦口婆心:“咱们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要穷一起穷,要富一起富,而且这田虽然是你们家在中,可那是属于公家的财产,田里的东西,自然也是属于公家的,一个人独吞,你觉得合理吗?”

王明国气愤地回道:“什么合理不合理,公家不公家,我只知道,这东西是我挖出来的,那就是我的东西,既然是我的东西,凭什么要拿出来跟大伙平分。”

“王明国,这话说的可不对了,村长都说了是公家的东西,那就是大伙的东西。”

“就是啊,你们一家想独吞,这么贵重,吞的下去吗?”

“你要是再这么说,那我们可就去县里报警了,要得大家一起得,要不就上交公家,谁都别想有。”

这话一出,王明国眼见着慌了神。

这要是真的报了警,可就一文钱都得不到了。

村长趁着机会又一次劝说:“这东西既然是出自咱们村,那我们就内部消化了,谁也别传出去,大家心知肚明就行,有钱大家一起用,以后将村子变得更加富有,难道不好吗?”

在众多人的劝说,更准确的说,是威胁之下,王明国终于答应将这玉拿出来,跟大家平分,只不过在这玉卖出去之前,这东西必须放在他们家保管。

众人达成了一致协议,众目睽睽之下王明国被逼着签下了一份协议书,还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有这么一笔天降横财,所有人都心满意足地离开,甚至幻想着拿到钱之后,日子过的怎样的滋润。

可是当天晚上,王家人却是收拾了家当,决定趁着半夜天黑,悄悄地离开这个地方,一家人独吞了这块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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