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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熟人(1 / 1)

陈默越想,心里的挫败感就越强烈。

上辈子穷个逼样,各种被人瞧不起,这辈子好不容易能翻身了,成了千万富翁,结果才刚到省城,就被这帮小屁孩给打击到了,陈默顿时觉得人生都没意义了。

最终,他得出一个结论,重生还不如天生命好。

因为你虽然重生后脑子里有着未来二十年的记忆,但你想要赚钱,你还是得自己去努力,而且即便这样,你也不能保证自己就一直顺风顺水,可我要是命好,生下来的就含着金钥匙,生下来就要继承上亿的家产,这他妈难道不比重生要好多了?

陈默甚至有种冲动,想抱着这位小太妹说一句,妹妹,我不想努力了!

当然,这也就是想想而已,其实他心底里还是觉得,靠自己赚钱,靠努力赚钱,靠脑子赚钱,会更有意义些,更何况他现在越不缺钱,所以他也不会羡慕别人。

很快,这些消极的念头被陈默一扫而空。

不久后,车子开到了皇朝夜总会。

据小太妹所说,这家夜总会生意很好,名气也很大,一到晚上,无论周末还是工作日,里面都是爆满,尤其是那些有钱的富二代们,最喜欢往这里扎堆了。

小太妹还说,酒吧的老板是个女人,她没有见过,但听人家说,这个女老板长得很漂亮,后台很硬,甚至还有人说,这女人是某个大佬的情妇,手腕相当厉害。

陈默对这些八卦不感兴趣,倒是想看看那个女老板到底有多漂亮。

下了车,陈默抬头望去,眼前一片金碧辉煌。

这是因为夜总会整栋楼都在金光闪闪,门口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但这个点通常是进去的比较多,出来的比较少,幸好张大帅以前订了位置,否则肯定进不去。

几个人在门口汇合后,一起走进了夜总会一楼的酒吧。

才刚到门口,陈默就被里面震耳欲聋的音乐吓到了,但还是硬着头皮跟着大家走了进去,然后穿过人群,杀出一条血路,来到了二楼早就订好的一个卡座。

结果才刚坐下,张大帅就接了个电话,说要去接女朋友过来。

然后,他就急急忙忙走了。

接下来,陈默就有些尴尬了,这没了张大帅活跃气氛,再加上他跟这几个又不是太熟悉,所以大家只能有一句没一句的尬聊,聊着聊着,最后就是两个字,干杯!

结果话没说两句,一打啤酒眼看就要喝完了。

陈默这时候才想起之前张大帅跟他说,今晚是司徒蓉的生日,于是他就端起酒杯提议干一杯,祝蓉蓉小姐生日快乐,结果没想到,这娘们居然说今天不是她生日。

陈默有点懵逼,直到身旁的黄毛张开跟他解释道:“张大帅那狗日的,每次想出来玩,就找个借口说要给谁谁谁过生日,光是我一个人,今年就过五个生日了。”

陈默差点笑出声,问道:“为什么他非要说给谁过生日才出来玩?”

“因为他觉得天天出来鬼混,是虚度时光,是不求上进,是昧着良心,所以为了良心上过得去,他就每天说这个过生日,那个过生日,你说这小子是不是有病?”

张开说着说着,就变成了吐槽。

陈默端着酒杯一直在憋笑。

……

与此同时,在不远处的一个卡座里。

一位身穿白色西装的年轻男子,手里端着酒杯,正眯眼盯着陈默,他身旁也有几个狐朋狗友,还有四五个打扮妖艳的年轻妹子,一个个都躺在身边男人的怀里。

年轻男子长得很帅气,举手投足之间,都能迸发出一股子贵族气质。

他姓赵,叫赵天祖,是省城三大家族之一赵家的大公子。

他其实才刚来没多久,事实上他对这地方也没太大的兴趣,要不是今天几个朋友非要拉着他来凑个热闹,他可能就去天地会所了,那里才是他真正喜欢的地方。

结果没想到,这一来,就被他碰到了熟人。

此时,赵天祖依旧死死盯着不远处的陈默,他嘴角勾起个邪魅弧度,那张英俊的脸庞,逐渐变得狡黠起来,他正在思考,是不是要过去给那小子来点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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