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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亡国第五十三天(1 / 3)

("穿成**太子妃");

林尧说要走,

**神经大条愣是没发现氛围不对,成功化解了这么一场危机,她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正想感慨两句,林尧却倒回来把她也给拉走了:“大厨房人手不够,你去给王大娘帮帮忙。”

**差点以为他哥失忆了,

手指着自己,不确定道:“不是,

咱两好歹也相依为命十多年了,你不知清楚我厨艺啥样?从前不都是你做饭……”

**还要继续说,

被林尧给捂了嘴,

瞪着她恨铁不成钢地往旁边递了几眼。

**总算是反应过来了,她飞快地看了秦筝一眼,

扒开林尧的手,

此地无银三百两似的改口:“没想到我最近苦练厨艺的事竟然被你知道了,走走走,上大厨房去我给你露两手!”

林尧默默抬起一只手盖住脸:“……”

演技倒也不必如此浮夸。

林家兄妹一走,

寨子里其他人也三三两两地离去了,

只有看守山寨大门的几个汉子还留守此地。

秦筝觉得这气氛怪尴尬的,

用手拨了拨斗笠,抬脚欲跟上他们:“寨主说大厨房人手不够,那我也过去帮帮忙吧。”

一只脚还没迈出去

,

手就叫一只大掌给牵住了。

“后山的索道建好了?”这话他问得正经又自然。

秦筝戴着斗笠,得微微仰起头才能同他视线对上,听他这么一问,就老老实实点了头。

楚承稷道:“多了一条上山的道,那边的防守得加重些,

你同我一道去看看。”

秦筝被他拉着走了几步才回过味来,她又不懂排兵布阵,他去部署看守后山的人马,带上自己作甚?

想起昨天那个吻,秦筝又觉得脸上有些热意,就连被他握着的那截手腕都隐隐有些烫。

他平日里瞧着多正经一个人,总不至于在野外胡来吧?

秦筝自己有的没的想了一路,脑海里天人交战,楚承稷倒是规矩得很,只是牵着她的手,丝毫没旁的逾越之举。

后山的路有些崎岖,树影茂盛的地方,月光都洒不进来,秦筝目力没楚承稷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他走,不小心踩进一个凹下去的土坑,整个人都往前一个踉跄。

斗笠沿撞在楚承稷后背上,秦筝前额也被斗笠帽上的竹篾刮了一下,疼得她嘶了一声。

楚承稷停下脚步,将她头上的斗笠揭了下来,语气中似乎带着几分揶揄的笑意:“这会儿你还戴着它作甚?”

秦筝肤色白皙,方才那一撞,前额直接被斗笠上的竹篾刮红了一块,她揉着额角小声地吸气,跟只受伤的小奶猫似的,让人觉着可怜又有点想欺负她。

他那揶揄的语气莫名让秦筝有点暗恼,她瞪楚承稷一眼:“怕你大晚上带我来这后山,被人瞧见。”

这说得跟偷.情一样。

秦筝先前戴那斗笠,纯粹是不想让自己的容貌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祁云寨的人对她敬重有加,其他山头的人可不一定。楚承稷带她走得突然,这斗笠她便也没来得及摘。

此刻的恼,也是恼他大晚上非要带自己去后山走一趟,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干嘛去了呢。

楚承稷却会错了意,他抬手帮她揉了揉秦筝额前被刮红的地方,意有所指道:“今日王家那姑娘,可不是来寻我的,人也是被赵逵救下后我才知晓此事的。”

他就差说今天这事,除了他管教的那批人**,旁的同他半点干系没有了。

秦筝想起自己上次误会他的衣服是那位王家姑娘缝的,知道他解释这些是又怕她醋,面上难免有点挂不住,故意道:“林寨主仪表堂堂,英武不凡,一身血性,能得王家姑娘倾心,再正常不过。”

楚承稷揉着她额角的手微顿,敛了眸色,缓缓凑近她几分。

秦筝以为他又要亲自己,整个人都下意识绷紧了。

但楚承稷只是把按在她额角的手下移,落在她光滑细腻的脸颊上,用不轻不重的力道捏了捏,眸子半眯了起来:“仪表堂堂?英武不凡?一身血性?”

他笑得温和,因为离得有些近,说话时温热的吐息全喷洒在秦筝脸上:“阿筝夸起别的男人来还真是出口成章,何时也夸为夫几句?”

秦筝拂开他捏着自己脸颊的手,只觉脸上又热得冒烟,万幸这是晚上,他应该瞧不见。

她绷着声线道:“抱歉,目前还没想到相公你有什么好夸的。”

楚承稷倒也不恼,反而轻提了下眉梢:“为何你一直唤我相公,不叫我夫君?”

时下的民风,大姑娘小媳妇都能被称呼一声娘子,“相公”这一称谓,涵盖的可多了去了,朝中士人能得此敬称,那些个年轻书生也被这般称呼,自然,妻子对丈夫也可这般称谓,但总归是不太亲密。

秦筝神色莫名地看他一眼:“夫君?”

她搓了搓手臂:“你不觉得肉麻吗?”

在秦筝看来,古代版的“夫君夫人”,跟现代的“先生太太”有点像,给外人介绍时候这么称呼没错,但彼此之间这样叫,就显得又奇怪又肉麻。

楚承稷默了一秒,念及自己也鲜少直接唤秦筝“夫人”,他终是放弃了让她改口叫“夫君”的念头,不过听她一口一个相公叫着,想到随便一个人在前边加上他的姓氏,就也能这般叫他,心底还是有点他自己都说不清的不舒坦在里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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