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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番外四(1 / 1)

初恋的地方

我们的开始是在一首歌的伴奏下发生的,后来的好多年里,我经常会哼起,歌词的大意并不能具体地形容我们之间。但心里的这个初恋,我这辈子是忘不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孩的学生时期都会被校门外或是教室最后一排那几个叛逆嚣张、个性张扬、打架斗殴做事不计后果的男孩吸引过。

我只知道我被吸引过,那个男孩我并不了解,遇到他也只能碰运气,我从未跟他说过一句话。我碰见他的日子都会低头疾步路过他,然后回头看他一会儿。

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是某一个放学回家的下午,他牵着一只黑棕色毛发的大型犬类,狗在前,他在后。他从来都是直视前方的走路,未曾偏头看过任何事物,独来独往。他又高又瘦,皮肤并不白皙,是少年被太阳晒过的颜色。他的长相并不是漂亮的那种男生,是五官端正的硬气。

他的狗是一条德牧,这种狗的品种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的,包括他的名字。

认识他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我。我呢?自卑至极。

我突然庆幸自己的父母如暴发户一般在一线城市有了自己的落脚点,能把一个小县城甚至是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接过去。那时候我就知道,至少有一样东西可以让我在别人的面前抬起头,金钱。

他第一次跟我说话的那天,我正在自家酒楼的收营台上写物理作业。七月份儿的天气热得像三伏天,我刚上完初升高的补习班,脸热得发烫,额前的头发贴在脑门上全是汗。

中午吃海鲜的人不多,店里也不如晚市那样热闹。我家店门在海鲜圈都算有名,父母也靠烧海鲜的手艺正式发家。门面称不上特别大,但不小,有两层楼。二楼的气氛最为嘈杂,作业难度大,我禁不住走神抬头看了眼楼上,一眼就透过二楼的木栏杆看见了一桌学生在聚餐,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桌最热闹最有朝气。那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有些近视了,看见他纯属意外.他轮廓分明也安静,最能吸引我的目光。

我盯了好一会儿他们吃饭,仰得脖子发酸才作罢。他来结账时我并不知晓,兴许是作业写得专注,连他站在我身旁许久都不曾发现,直别他出声纠正了我一道物理题,我才如大赦般写下正确答案。天知道我的物理成绩多差,那简直能要了我的命。我转头想要道谢,看见他的脸却说不出一个字。那蹩脚的普通话让我羞愧难当,直到他结账离开我都没有同他讲过一句话。我深知那样是极其不礼貌的,但我并未后悔.至少他的出现让我的缺点暴露无疑,我知道我该努力的方向还有很多。

他走后我再无心思写作业.看着他在我作业本上写的字发呆了一下午,魂不守舍。

连店里放的歌在那瞬间我突然都觉得有了共鸣,那歌声悠扬荡漾,听旋律就知道是首老歌。我问在店里做暑假工的堂姐那首歌叫什么,她说《初恋的地方》。

吃晚饭的时候妈妈问我怎么了。我突然说我想报两个兴趣班。她为此感到高兴,从前怎么说我都不答应的事情,这时候突然开窍了。因为她听人说,以后读高中若是成绩不够好,还能往艺术生的方向发展。

最重要的是她觉得自己的女儿不能比别人差。

妈妈立即答应了,可我意识到这整个聊天过程中我都在说方言,但方言转变为流利正确的普通话对那时的我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最后我跟妈妈说,以后无论如何我都只会说普通话。

晚上我躺在床上拍了拍发烫的脸,这心燥热得连空调都不抵用,胜过夏天。我什么都没想,只想在未来的某一天还能够再次见到他,让他记住我的名字。

我想我应该是疯了,我才十几岁怎么会对男生有这种想去,太奇怪了。

后来我才真正明白,解不开的不止是那道物理题,还有我与他之间的联系。

我独自在此看过四季的变化,想起曾经的那些誓言,并不觉得遗憾,至今我仍然相信他有心想要与我走完下半辈子。我试过很多让自己彻底解脱的方式,在我竭尽全力走出来的时候,才发现难字并不是写出来那样简单。

故事的开始距离现在有些久远,我凭借着自己模糊的记忆写下这个故事的开始,它有些暗淡无光,但并不影响他在我心里的样子。我们从陌生再到分离,是一场没有烟火的相聚,也是那样简短。我问了自己无数次后不后悔与他的那次相逢,但爱不允许我撒谎。

我只是觉得有一些可惜,如果能够再来一次,我一定要告诉他,我再也不会遇到除他以外更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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