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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章 休妻的硝烟(2 / 2)

怕了吗?怕了就安份些吧你……

梓星觉得器灵女孩们谈及“休妻”的话题之后,个个都有一种变.态的狂热。眼里闪射出来的兴.奋光芒,令人看了不寒而栗。

梓星不得不给她们“降降温”了。他弱弱的表示:“貌似古代休妻的‘七出之条’中,没有一条是可以扣到姜小姐头上去的哦……”

器灵女孩们还真就不信这个邪了。梓星哥哥越是表示此乃“不可完成的任务”,女孩们就鼓捣得越发的起劲了。

往好的说,她们具有可贵的“知难而进、永不言败”精神,说不好听,这就是一群“搅屎棍”,唯恐天下不乱的主!

赤女孩和橙女孩一块来研究“休妻七出条款”的第一项。

赤女孩:“这‘七出’休妻第一条杀手锏——不顺父母。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孟子也说过,娶妻就是为了事奉丈夫的父母。(这个论调真够直接的)。”

橙女孩:“对于孝敬公婆,古人也给出了理想标准的模式——1、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回自己房休息。2、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包括“指着和尚骂秃驴”之类“含沙射影”的作法,也是不允许的)。比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一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以下省略N条规矩。总之,怎么把媳妇当成使唤丫头来折腾,就怎么订规矩吧……)”

赤女孩:“因此,是否孝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看儿媳不顺眼了,就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了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橙女孩:“然而,即使在当今社会,不孝敬父母,也是为人所不齿的行为。因此,这一条立足于传统的社会价值观,谈不上对女性的压迫。(想翻身就赶紧的‘媳妇熬成婆’吧。)封建社会以孝治天下,孝道在社会伦理中的地位很高,从‘七出’之条中,不孝顺父母排在第一位,也可以略窥一斑。一个男人可以为自己的不忠大加辩解,一个女人可以为自己的不贞强词夺理,但从来没有人为自己的不孝而理直气壮……”

“这条,不合适!”梓星有气无力的叹了口气:“你们说再多也没用!你们真是健忘啊——居然忘记了我现在根本已经没有‘公婆’让文蔷来孝敬了……‘不孝顺父母’这七出第一条,根本不可能成为姜小姐的‘紧箍咒’啊!亏你们还说得那么起劲儿……”

……

女孩们发了一会儿呆。

梓星哥哥一针见血便指出她们在作“无用功课”啊!

不过,前面已经说过,女孩们的斗志极其旺盛,根本不会这样就被打击得一蹶不振。

她们很快又“重整旗鼓”了。

这一次由黄.女孩及绿女孩来研究“七出休妻条款的第二条”。(女孩们做事向来都这样分工明确、配合紧密。)

黄.女孩:“‘七出’休妻第二条杀手锏——无子。‘七出’条款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但如今这世道的人心,都赞成这个!!!孟子都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且要生‘男婴’才算数)——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

绿女孩引经据典,卖弄自己的渊博知识:“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瞅瞅,把生子提升到了多么恐怖的高度来加以认识!!!)由此可见,古代因无子休妻的现象,普遍存在。”

黄.女孩一脸悲悯的说道:“以现在的社会价值观来看,虽然结婚的目的并不仅仅是生孩子,但生育问题,仍是当今社会夫妻反目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使是科学发达的今天,还有很多女性为生了女儿而感到自卑。那么,在古代,‘无子’作为休妻条款之一,也就不足为奇了。”

绿女孩:“在古代,重男轻女,并不应简单的将之归结为一种陋习——封建社会是农业社会,每个家庭都需要大量劳动力来维持生计,正是这种客观存在的现实,导致儿子比女儿更受‘欢迎’。现代科技的发展,大大缩小了男性和女性在创造财富方面的体力差距,因此,重男轻女在当今社会才成为一种陋习。同样,如果社会现实使女儿的‘财富创造力’超过儿子,就‘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了……嗯,很现实的考量问题的方式啊。”

梓星又给她们“泼冷水”了:“现在,咱们也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你们的梓星哥哥已经是有‘儿子’的人了。那是他跟龙吉公主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啊,已经有后的男人,是没有资格拿‘无后’这一条来作为‘休妻’借口的了!!!”

器灵女孩们不得不又一次承受“失败”的打击!

……

器灵女孩们毫不气馁,再接再厉。

青女孩及蓝女孩一块来研究“七出休妻条款第三条”。

青女孩:“七出’休妻第三条杀手锏——淫。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这个,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儒家在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

蓝女孩:“对已婚妇女来说,这一点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嘛。难怪,古代尤其重视‘处女贞’,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而宫廷惩治淫.乱的妇女的刑罚,格外惨烈,比如像‘幽.闭’(注意!可不是把女子关在一间小黑屋中!!!即,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啊!……)。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这在后代影响深远……”

说到这儿,不等梓星哥哥开口反驳,青女孩和蓝女孩自己就否定了姜小姐会触犯此条款的可能性:“唉唉,这个绝对不可以扣到姜姐姐的头上了。以她的品行,咱们都敢替她打包票——梓星哥哥你这一辈子都不愁会戴绿.帽子的……”

梓星哭笑不得。

紫女孩与黑女孩共同研究“七出休妻条款第四条”。

紫女孩:“七出’休妻第四条杀手锏——恶疾。妻子有了‘恶疾’,就构成休妻条件了。至于如何来定义‘恶疾’?东汉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宽泛,有‘滥杀无辜’之嫌——连女方‘秃’了,都可以休妻,这打击面可太大了些啊!!!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对周围之人并非带伤害性的,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

说到这,怕其它人听不懂,紫女孩又解释一句:“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在古代为不治之症。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黑女孩:“后来,对‘恶.疾’的定义,越来越深入了,比如说,古人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还有一个关于恶疾的解释,是暗疾,即在婚前刻意隐瞒自己的疾病。这个说法虽然不符合《大戴礼记》的解释,但还算合理;合不合情,就不能一言蔽之了。”

女孩们讨论来、讨论去,结论是“以女方身患疾病”就休妻,太残忍了些啊!不是“我辈”能狠下来干的勾当儿!!!

对善良的姜小姐采取此等恶劣的借口及手段,更是“于心难安”。

别说真的付诸行动了,想想都要有一种“罪恶感”啊!!!(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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