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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零五章 饮中八仙歌 (续)(2 / 4)

而且每天从早上起来就开始喝,中午在喝晚上也在喝。

此时正在王霄面前哭诉说“我乃恒山郡王之后,陛下让我出来做事,每天都是如履薄冰,生怕被人指责。我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就是想干脆早点喝死了拉倒,好让贤能上位。”

王霄听的直翻白眼,这家伙在自己面前装酒后吐真言呢。

你特么的真要是想退位让贤,直接辞职就是了,又不是不同意。

此时大唐名臣无数,也不缺你这一个。

这就是单纯的想要在自己面前诉苦,就是为了争宠而已。

王霄目光平静的看着他“你喝多了,先回去睡觉去吧。”

李适之有些不解,皇帝怎么会是这种反应。

不过既然王霄发话了,他又不能不听,只好告辞离开。

这边李适之刚刚转身,那边王霄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过几日,你去为恒山郡王守墓三月。”

李适之打了个激灵,急忙再度行礼退走。

很明显,他假借醉酒卖惨来争宠的心思被识破,这三个月的禁闭就算是惩罚了。

若是再让王霄生气,那下次可就不是三个月了。

在讲究礼法的古代,守墓这种事情与现代人所想的不一样。

首先守墓就是要住在墓地边上,有心的就弄茅草屋,没心的就弄小房子。

真要说修建豪宅大院的,那是要被全天下人戳脊梁骨的。

然后就是吃喝玩乐方面,吃一般的素食,禁酒肉。

不过如果只是偷偷的吃肉喝酒,通常别人也不会多说些什么。

只是玩乐之事那是绝对禁止的,甚至都不许妹子出现在守墓的地方。

一旦犯了这事儿,那就得被全天下的人用唾沫给淹死。

还有就是身边服侍的人不能多,一定时间内不能离开等等许多禁忌。

所以说,守墓有时候是博取名声的好手段。可那滋味,却是常人很难忍受的。

看到这一幕的杜甫,仔细想了想再度拿起了毛笔。

‘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

御史崔宗之是前黄门侍郎,齐国公的儿子。

他们家出身五姓七望博陵崔氏第三房,是妥妥的门阀世家的贵公子。

而且更加夸张的是,此人容貌极为俊美,妥妥的英俊潇洒大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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