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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何必(十三)(1 / 2)

打从萧家弘娘小姐请上门去的那一趟,到今儿太阳升起时就有正好五日了。

五天,五趟日升月落。

五天,六十个时辰。

从相见,相识,相护,相知,日子数着手指头算算也就那么几个月,可崔十安总觉得好似过了好久好久;比弘娘青梅竹马的情份都要久。

他们只要在一块儿都是欢喜的,不是你笑我一句就是我吁你一声儿;纵是不见面,书信往来也是日日有的,且就看这一番“唇枪舌剑”谁输谁赢。

十安倚靠于窗棂,神色淡淡,眸光空空,且就算赏着外头那大朵大朵的阴云连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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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孙府初见,他一身云绸蓝锻儒雅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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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阴雨,没有日升月落,咱们就少了一天不见面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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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腊梅时节,张府后花园,他踏雪而来,眉眼带笑地说:“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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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之后,我们书信很近,两日一见,茶酒随心;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且做你心中的自己。并非父母口中的长安,不是众人眼中的谨之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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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珈蓝寺的大雨,红枫林后的禅房,他握着被烫伤的那双手,温柔且郑重地说:“是我的错,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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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

十安打了个冷颤,不知是云中雷鸣惊了神,还是风中带雨凉了身;你瞧,又要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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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日南山苑他临窗而坐,席上煮酒,满屋子的桐花酒香;惋惜道:“盛于清明时节,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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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做一坛子桂花酒给你尝尝,捧捧您这大少爷的欢心呢。可惜桂花酒没酿,连桂花糕也没能看着你吃两口。

起初想着前头,有些客气得有些好玩儿;跟着想到了当中,只觉得脑海画面一过,这嘴角儿就禁不住上扬了。

每一次两人分道儿回府的样子,十安都记着,唯独上一次从南山苑出来之后却是记不清了。

轰隆——

又是一道儿电闪雷鸣,夏雨倾盆而落,窗棂低房檐窄,扑面而来的风雨霎时将十安打得湿透。

当时是因着什么事儿走的呢?怎么就走了呢?那本是他的未婚妻子,朋友妻当以礼敬之。

有什么可踉踉跄跄地。

说不清是丢了什么在哪儿,可这心头就是空落落的,时不时泛起一股子酸味儿直往脑门儿上顶。

人吃五谷杂粮,尝遍酸甜苦,道不清这心头不美怎么就尽是酸味了。

倒是想起了一句老诗:愁云淡淡雨潇潇,暮暮复朝朝。

“既然心有所念,何不摒弃前嫌?”

这声儿听着耳熟,温沉中仍有些许客套,不过听着意思应该也是个有趣的人。

一瞬时的晃神儿,崔十安关了门窗,转身儿就瞧见了孙家少爷一提衣摆,抬腿一步就进了门来。

小厮收了油纸伞搁在门边儿,紧跟着进门来接住了自家爷解下系绳儿后正往下滑的披风。

虽然进府唱过,但几次见都是碰巧遇上,像这样寻着人来的事儿还是头一回。

摒弃前嫌?

崔十安摇了摇头,笑容有些苍白,抬臂推手一横,示意请坐。

“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十安说着话,语气听着十分轻快;不着急倒茶招呼,转身往内室屏风处走去,先去给自个儿拿了件外披穿上,倒也不显客套。

“风雨浸身,仔细风寒。”

孙延芳也不跟他客气,抬手给自个儿倒了杯茶,笑道:“先去换身衣裳吧,我不偷看。”

十安让这一句话都逗乐了,落座便拿过了这位爷手里头的茶壶;哪敢真让客人动手的道理不是?

“幸亏我是个男的。”

十安道。

“要是个女的,令夫人回去可没完了。”

他孙大少爷爱妻如命的名声儿可是比他一手好字的才华还要响当当。

盛京城里不缺那些个伉俪情深的眷侣,要说疼爱妻子的头一号非他孙延芳莫属。

别人家伉俪情深好歹也有个度,这位爷整日里把爱妻看得紧紧,寸步不离就罢了,若不是好友也别想见上一面了。

听说成亲前,少夫人出了点事儿,事实如何并无人知。但这凡尘俗世人多嘴杂,哪里是你盖住了真相,别人家就好奇的?

外头那些个碎嘴子嚼嚼舌根儿就传出了好些风言风语,这位爷听着生气,一纸诉状就把人告上了公堂,任是如何跪地求饶与无所用,硬生生是把几户人以造谣污蔑的名义给告得倾家荡产。

风言风语不可压,兴风作浪不可挡,索性就直接了当地撕烂他们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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