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至此。
沈明珠吐出那狗尾巴草,有些无言。
若到某朝某代,或她还可以趋利避害,如今为了自保,倒还是乖乖窝在村子里,先填饱肚子发家致富再说吧!
“五文。”
老马停下牛车,将牛栓到了树下,接口道,
“等到傍晚咱再一块回去,我就搁着儿等着你们,办完事儿再一块儿回去成了。”
“好。”
沈明珠跳下马车。
地顿时一颤,带起阵阵尘土,顿时呛得众人咳嗽不止。
她额间满是黑线。
也不敢回头看,抬脚匆匆忙忙的走了,等跑到集市上后,才缓缓松了口气,垂头看着那一步三颤的肉,更是黑了脸色!
不减这些肥膘去,她有何面目见人?
带着两个野兔子,沈明珠直接奔着之前从老马那儿问的酒楼,一路飘香闻过去,顿时饥肠辘辘的。
算算时间,这也快晌午了。
但是摸了摸肚子上的肉和口袋里的银子,她还是巨识相的将那些想法儿压了下去,向着门口招呼的小二走了过去,询声道,
“新鲜的野兔子,肥硕鲜美,物美价廉,老板给个合适的价格就带着?”
“去去去,一边儿叫卖去。”
小二不耐烦的摆手,
“这野兔子又没几两肉,谁会吃这个!”
“......”
沈明珠愣了愣。
原以为这肥硕的野兔子能卖个挺好的价格,便是烤烤撒点料一口咬下去都滋滋冒油的香,这.....居然看都不看一眼就打发走?
她一脸怀疑,
“你们这酒楼老板,懂吃吗?”
“......”
那店小二一愣。
接着大笑了起来,看着沈明珠更像是看傻子似的,连带着旁边几个吃饭的人听到她这么说话,都是一抬眼笑了起来,言语更是讽刺,
“哪儿来的乡下妇人?”
“这可是都城生意最火的酒楼了,像你这种乡下妇人,这辈子都吃不了这儿的菜,倒还这么大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