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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玉门关外的小事儿(2 / 2)

好儿郎就出在出在咱这沟里头。

咽几颗泪珠子攥拳头,

怎能让满手手满手老茧白白留?

西北的男子汉,

天生的犟死牛,

敢对天地(一呀么)一声吼;

西北的汉子,

犟死个牛呀,

敢对天地一声吼呀

挺起脊梁朝前走。

西北的山,西北的沟,

祖祖辈辈在这哒哒盛不够,

在这哒哒盛不够。”

原本只是一句玩笑之语,没想到,许一凡还真的唱了起来,而且一开口,就让梦倾城大吃一惊,相对于老人的那豪迈而粗矿的歌喉,许一凡的歌声就显得稚嫩了很多,可是,那股信天游的味道,却被许一凡表现的淋漓尽致,仿佛他就是土生土长的西北人。

不单单是梦倾城大吃一惊,宁致远他们又何尝不是呢,而真正大吃一惊的,其实不是他们这支光鲜亮丽的队伍,而是山坡下面的那支运粮队伍,敢唱完歌谣,蹲下身,抽出旱烟袋,烧了一窝旱烟的老人,听到这突如其来的歌声,也猛地抬起头,朝许一凡这边看来。

许一凡他们一行人的出现,老人早就发现了,从许一凡等人的穿着,就可以看出,这一行人的身份肯定不简单,老人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大半辈子,什么样的人没有见到过啊,明知道许一凡他们身份不简单,老人也没有过去攀谈的打算,只要他们不破坏这支运粮队伍的完整和完全,他们想看,想听,那就让他们看呗,听呗,反正又不会损失什么。可是,在许一凡开唱之后,老人还是第一时间看向了许一凡,倒不是许一凡唱的有多好,单从唱法来说,许一凡的唱法糊弄糊弄不懂行的人可以,但是,在他这种唱了一辈子信天游的老人面前,那简直就是班门弄斧,不过,许一凡歌词当中的那些话,听着确实让人舒心。

不管这种话语,到底是发自内心的,还是可以奉承的话,听着确实很舒心,很来劲。

原本已经慢下来的运粮队伍,在听到许一凡的歌声之后,也纷纷抬起头,看向许一凡他们,有诧异,有错愕,有疑惑,有警惕,但却没有谁开口说什么,他们看了几眼许一凡,又看了一眼抽旱烟的老人,见老人没有说话,他们就继续赶路起来,只是,他们的脚步也随着许一凡歌声当中的节奏,缓缓的前行着。

“阿爷,那个人也会唱信天游耶!”正在抚摸着小羊羔的男孩,抬起头,看向许一凡说道。

“嗯!”

老人吐出一口烟雾,淡淡的嗯了一声。

“不过,唱的不正宗,没有阿爷你唱的好听,可是,他好像是在说我们耶!”小男孩又说道。

“嗯,是在说我们。”

“那他们是什么人啊?”

“大人物。”

“京城来的吗?”

“应该是。”

“那他们是去康城吗?”

“不知道。”

“阿爷,你说他们是将军吗?如果是的话,我想跟着他。”

“跟着他做什么啊?就因为他长得好看?”老人转过头,看向小男孩问道。

小男孩表情无比认真的说道:“不是哒,如果他是将军的话,我就可以跟着他去杀西蛮子了。”

说到这,小男孩看向许一凡,喃喃道:“他看起来年龄也不大,这么年轻都能当将军,我想我也可以。”

小男孩下意识的去抚摸腰间的刀鞘,刀鞘是他父亲留给他的,作为他六岁的生日礼物,那是一把被摩挲的发亮,很多地方还出现破损,甚至还可以在上面看到刀砍斧劈的痕迹,它们就像文字一般,在向看到这把刀的人们,讲述着它曾经的主人,是如何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

男孩一家人,祖祖辈辈,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男孩的父亲是镇西军的一名小卒子,男孩的爷爷也是镇西军的一名小卒子,男孩爷爷的父亲,更是镇西军的一名小卒子,在往上,他们大多数都是镇西军的一员。

男孩一家,在西北也不是什么豪门大户,他们只是最普通的农民而已,而类似于他们这样的家庭,在西北还有很多,爷爷战死沙场,父亲去了,父亲战死沙场,儿子也上了,他们到底为什么打仗,又为什么前赴后继的去入伍,很难说清楚。

可能是因为他们祖祖辈辈都在跟西域人作战,所以他们选择走上了战场,也可能,他们知道,一旦让西域人进入中原,那么他们现在拥有的东西,都会失去,丈夫会被杀死,妻子会被凌-辱,孩子会被他们当成奴隶在驯化,他们的田地、房屋,都会被比他们更贫穷的西域人占据,所以他们选择走了战场,也可能是,他们就是为了单纯的活着,安稳的活着,所以选择了走上了战场。

男孩的爷爷之所以没有战死沙场,不是因为他懦弱,是逃兵,在西征军当中,就没有逃兵这一说,一旦当了逃兵,不但要命令军队的追捕,也要面临朝廷的海捕文书,更会被家乡的人看不起的,除了隐姓埋名,躲躲藏藏的过一辈子之外,他们终生都要活在阴影当中。

老人之所以幸存下来,是因为他在成为士兵的时候,曾经因为他曾经是一名斥候,而且是异常优秀的斥候,人们常说斥候的生命周期只有一年不大,可是,老人却当了十余年的斥候,次次都没有死,只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在几十年前,老人所在的斥候小队,恰好遇到了西域的斥候,双方展开了厮杀,最终,老人所在的小队获胜了,可是,整整一队人,活下来的却只有老人一个人而已。

老人成为了残疾,在其胸口,背上有着数道致命的刀疤,这些刀疤并没有因为老人的老去,而逐渐消退,反而愈发的明显和狰狞起来,老人的一只脚已经废了,左脚的五根脚指头全都被齐刷刷的砍掉了,而右脚的五根脚指头,也只剩下两根而已,最要命的,是老人的握刀的右手大拇指没有了。

这样的伤势,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无比致命的,更何况是对一个斥候而言呢。

老人绝对不是第一个遭受这样重创的士卒,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这样的士卒,他虽然活下来了,却还不如死了。

对于有些人来说,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正所谓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是,对于某些人来说,活着真的是一阵折磨,尤其是那些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将士。

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袍泽一个个的倒下,一个个的离自己而去,在面临绝境的时候,他们把活下去的希望留给最后一个人,这种无声的情谊,是很多人不懂的,也是文人骚客写不出来的。

当熟悉的人一个个死去,而自己却还活着,活在痛苦的记忆里,那何尝不是一种折磨呢。

老人在身负重伤,被军医好不容易抢救回来之后,他活下来了,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同,甚至当时的前任镇西大将军,都知道他的名字,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去看望过他,更是在他伤愈之后,想要让他继续留在军队当中做做后勤,可是,老人拒绝了。

老人拖着残缺不堪的身体,回到了老家,对于一个那个时候才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而言,这样一个鬼样子,还没有娶媳妇,谁愿意嫁给他呢?

可是,有人愿意,当时村子里的长得最美的姑娘,选择嫁给了他,女人的选择,得到了很多人的赞扬,而女人也把老人照顾的很好,为老人生了三个孩子,而且都是男孩。

老人的大儿子,在十年前,就战死了沙场了,而二儿子也在次年战死了,他们死的时候,都没有娶妻生子,唯独小儿子娶了媳妇,可是,在两个兄弟都战死的情况下,他还是选择进入了军队,那时候,他才结婚不到三个月。

一次次的拼杀,一次次的受伤,一次次艰难的活下来,曾经稚嫩的少年,也为人父,为人夫,而伴随着前年西征的开始,同样身为斥候的他,自然而必然的死在了战场了。

在西征开始之前,男人回了一趟家,面对年仅六岁的儿子,他没有什么礼物送给儿子,毕竟,西北寒苦,能送的东西也不多,而他把自己的刀鞘送给了儿子。

男人离开家的那天,小男孩抱着刀鞘,追出去老远,冲着男人的背影喊道:“阿爹,今年过年你会回来吗?”

男人含着眼泪,微笑道:“回,一定回,到时候给你带更多的小羊羔回来。”

小男孩笑了,而男人也笑了,只是,男人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类似的事情,在这片贫瘠而荒凉的土地上,时常发生,中原人又有几个人知道,就算知道了,又有几个人会放在心上,而这里的人们,也没有把这些事情挂在嘴上说道的情况,敢问这里的每家每户,有几个家里没有死过男人的,小男孩的家还算是好的,至少,他爷爷还在,娘亲还在,而很多家庭,他们家的男人死了,就意味着他们这一脉的血脉断绝了。

苦与不哭,唯有自己知道,信天游,到底是信天,还是信自己,谁说的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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