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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那叫艺术(3 / 3)

“零!”

“呲——”

随着几束彩色的冷烟花出现在舞台,巨大的舞台瞬间被各种颜色的灯光包围,就连观众席上粉丝的脸都被映上了颜色。

时卿出场的时候,万千灯光打在他的身上,如同救世的神明一般。

他身上穿的是纯白色的礼服,一步一步,走向舞台中央。

少年嘴角带笑,光柔和了他的轮廓,他的周身染了一层光晕。

“各位,好久不见。”

时卿出场,一句话说出来,台下一群人狂呼起来。

“慕慕啊——他好帅他好帅!时卿真的是太帅了——”孟书津激动地摇着纪慕依的手臂,随着人群一起尖叫着。

纪慕依笑着点点头。

确实很帅。

从前看到了师父父吊儿郎当的模样,她面前的师父父总是很幼稚的,如今又看到站在舞台上,笑意温柔的时卿,纪慕依忽然有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好像人总是这样。

在一些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看到特定的画面,就会想起从前的事情。

纪慕依记得第一年,时卿开演唱会的时候,她也坐在观众席的正中央。

耳边是粉丝们山呼海啸的欢呼,纪慕依欣慰地笑笑。

时卿对她说:“依依,我会站在舞台上,闪闪发亮。”

他真的做到了。

那么耀眼。

万众瞩目。

第二年的时候,纪慕依也在。

似乎每一年时卿都会举办一次演唱会。

在她生日的时候。

美其名曰举办一场演唱会就当是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但是每次演唱会结束,他都会给她准备别的礼物。

第三年,她依旧坐在舞台下,当他的观众。

只是,有些东西已经不同了。

看着这样耀眼的时卿,纪慕依甚至能够想象到,曾经的那两年,师父在台上应该也是这般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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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观众的呼声慢慢小下去的时候,已经是五分钟之后了。

时卿笑着,拿起话筒唱了今天演唱会的第一首歌。

《重生》。

这首歌,在时卿所有的演唱会上,他都会唱。

永远都是第一首。

有人曾经问时卿,这首歌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时卿说:“与其说这首歌对我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倒不如说,我对这首歌而言,有着特别的感情。”

那首歌,是时卿在纪慕依生日那天创作出来的。

唱给纪慕依听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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