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火鸟小说网>都市言情>如果如果书店> 第二十四章 庶人之剑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十四章 庶人之剑(1 / 2)

江臣将倒扣在面前的《庄子》翻了个面,将刚才一直在看的那篇摆在王苏州面前,说道:“这里有三把剑。选一把吧。”

王苏州拿过来看了,文言文版的,顿觉头疼,说道:“老板,能换个拼音注释版吗?看不懂。”

江臣听了就伸手去拿回《庄子》。

“别啊。”王苏州把书捧到怀里,“我就习惯性嘴贫一下,干嘛和我较真。”

王苏州定睛一瞧,是《庄子·说剑》一篇,顿时又有废话要讲:“我之前还选过庄子导读的选修课,但我怎么没发现里面还有这么一篇。庄子原来这么厉害吗?还会教人炼剑?”见江臣并不理他,他才继续自言自语道:“不过也是,我总共去了两次,开始一次,交作业一次。”默读了一会儿,他一拍大腿道:“我就要这把天子剑了。听听。”

“天子之剑,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秋,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他煞有其事地摸着自己光溜溜的下巴,学着电视里的老夫子形象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须叹道:“这把剑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一番。想不到庄子他老人家竟然恐怖如斯!时隔几千年就预知到我苏幕遮有大帝之姿。真是令晚生好生佩服啊!”

“老板,我决定了,如果真能炼出这样一把剑,我绝对会在宿舍里供上一尊庄子牌位,每天早中晚共拜三次,早上豆浆油条,中午红烧肉盖饭,晚上奥尔良鸡腿。只要有我一顿宵夜吃,就一定会有庄子他老人家的一口水果甜点。不过话说回来,这听上去就这么牛掰的剑,得要多少钱?”

江臣吃着如意刚洗好的苹果,抽空回答道:“这把剑,全天下就这一把。不过也因为这样,比较压手,这么多年都没能卖出去,看在自家人的份上,给你打个一折。我呢,还可以把剑先给你,你只要帮我杀一千万个人就可以。”

听到一折,王苏州已经清了清嗓子准备点赞加三连,等听到江臣轻描淡写地说着要杀一千万个人的时候,他把已经酝酿好的老板万岁又咽了回去,不满道:“老板,就以我这高数水平,我在三秒钟内就得出了答案。以我需要给店里干一万年来算,一千万人分一万年来杀,我一年要杀一千个,平均到每天就是三个。你让我一天杀一只鸡都费劲,还讲每天杀三个人。你还不如让我杀了你算了。”

江臣呵呵笑了:“好啊,只要你能确保杀了我,我现在就可以把这把天子之剑给你。”

王苏州刚想说好啊,眼角就瞥见本来不知在忙些什么的如意出现在了自己身边。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敢说半个好字,绝对会被那双大长腿中的一条踹飞出门外。

咳嗽了两声,他才笑道:“老板,那我要这个诸侯之剑。”

江臣将苹果核,细细嚼碎了吞咽下去后,才说道:“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一般人要想炼这柄剑,得用知勇士、清廉士、贤良士、忠贤士、豪杰士各若干用来做人殉,人越多,炼出来的剑越好。但是你是自家人,不必这么麻烦。你只需要帮我杀十万个人。”

王苏州翻了个白眼:“老板,我们这书店还开不开了,能不能别动不动就杀人,还数以万计,再这样这书都没法再连载了。”

江臣笑道:“你不是就喜欢看那些号称‘杀一人为罪,杀万人为雄,杀百万为雄中雄’的小说吗?”

“老板,拜托你清醒点,你也知道那是小说,吹牛而已。就像我们这个小说,作者绞尽脑汁想把你写的牛一点,结果就是在这对话对话,没完没了的对话。他是没那个本事写什么‘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要是擅长他早就去写了。现在年轻人可爱看了。谁喜欢看这种拖泥带水酸不拉几对话跟老太太裹脚布式的小说。”

江臣忽然想起了什么事,大拇指扣了扣额头,想了一会儿才说道:“瞧我这记性,前几年你还没进店的时候,真有个年轻人看这种小说看坏了脑子,进了书店,美女金钱都不满足,非要杀百万人当什么雄中雄。我是怎么劝都劝不好。”

王苏州不敢置信:“真有这种傻x?”

江臣呵呵笑道:“可不是。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几十亿人里出一个这样的,已经算是小概率事件了。”

“所以那人现在呢?”

“被我交给珠珠了。听说被珠珠安排进了什么无双类的游戏当杂兵,每天被人当草割。对了,上次我还答应送珠珠一套奥里马拆迁5,你什么时候去买下。回来给你报销。”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