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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七)(2 / 3)

哥哥做炊饼手艺不错,在整个清河县都是首屈一指的。

“科举啊。”

笙歌努努嘴,很是诚恳的说道。

“你们难道没有看到本小仙女置办的书吗?”

“买书不读难道是用来烧火的?”

笙歌反问道。

怪不得身高挺拔胸肌发达,原来脑子有些不够用,这么简单的问题,有什么好问的。

简直就是个智障……

被鄙夷的人又在鄙夷着别人,这简直就是个跳不出去的怪圈。

“科举?”

武松真真是有些觉得自家哥哥事被地痞流氓们欺负的狠了,要不然也不会冒着这样惊世骇俗的想法。

科举,那是咱们一个卖炊饼该想的吗?

十年寒窗九载熬油得名师教导,都不一定能够通过科举入仕。

大哥难道就想凭着这一时的心血来潮击倒千万人,走过独木桥,然后踏上金銮殿接受册封吗?

别梦了……

与大哥相依为命那么多年,原谅他真没看出大哥是那块儿料。

“没事儿,不用这么惊讶。”

“不就是科举嘛,小菜一碟儿。”

笙歌慢慢品了一口酒……

唔,不好喝,竟然还有些划嗓子。总有刁民想害朕。

毒酒,毒酒,这是毒酒,救朕啊……

笙歌已经在脑海里演练了无数个小剧场,直到把她自己逗笑。

可不就是小菜一碟儿吗,人们常说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熟能生巧了。

再怎么说,她都是考过举人的。

武大郎的脑子再磕碜,难不成还能磕碜过六十岁的胡屠夫。

一对比,瞬间觉得自己棒棒的。

嗯,还是奖励自己再啃一个烤猪蹄吧。

很多人都不喜猪蹄,一是因为不雅,二是因为油腻。

但是对于笙歌这个无肉不欢的人,烤得脆脆香香的猪蹄撒上调料之后油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至于不雅……

本小仙女都已经是个大丑比了,再不雅,能比现在还丑吗?

这不是破罐子破摔,而是有自知之明。

再说了,猪蹄可以补充胶原蛋白,是有名的美容圣品。

丑比就该多吃猪蹄,万一吃着吃着变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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