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06章(2 / 3)

他在落昙镇住了两年,深知这里的官僚作风有多么严重,无论办什么手续都跟西天取经似的,一道又一道关卡挡在人前,能拖则拖,能堵则堵,不跑个十几趟根本办不下来。他想象不出郑飞鸾是怎么能在几小时内就谈妥了价格,签完了合同,还一个人单枪匹马把所有程序都走完了。

甚至没用久盛的名义。

在产权合同上方,压着一纸薄薄的赠与合同。

甲方郑飞鸾,乙方铃兰。

郑飞鸾已经在上面签好了名字,只要何岸作为铃兰的监护人也签下名字,这家扰了青果客栈许久清净的酒吧就会摇身一变,成为父女俩的财产。何岸一直在出租屋间流离奔徙,生了铃兰以后也没个自己的小窝,有了这处房产,就等于有了一份稳固的保证,光租金收入就能吃穿不愁,不必再成天寄人篱下。

而且这一次,郑飞鸾不再是施舍的态度了。

可何岸还是不肯签字。

郑飞鸾只好道:“你别担心,酒吧是我用铃兰的抚养费买的,是你应得的。你不肯收现金,我只能换个方式把它留在这里,至于是租是卖,都随你。”

“不,我不能要。”

何岸摇了摇头,说什么都不肯签字——明明下定了决心要划清界限的,结果当天就欠了一份人情,要是再欠一笔钱,只怕他和郑飞鸾的纠葛会越来越深,再也扯不干净了。

郑飞鸾问:“不想要?”

“嗯。”

“可你不要的话,总得有人要吧。”郑飞鸾道。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