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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简短的自传(1 / 2)

我望着床头昏暗的灯,桌上的伏特加和所剩无几的烟盒;不尤的自问,是否在浪费着美好的年华,做着毫无意义的事。

反思这些年的时光,我好像除了高一高二两年的并非刻苦再无认真和值得;真的要这样默默无闻的度过剩下的时光吗,虽然短暂,所剩无几。

我很清楚生命的珍贵,时间的飞逝即去,然而或许是年轻的心,总在把我向无用的,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去推;我参加过好声音海选,写过不只一本小说,但是总在最后的时刻发觉毫无意义,有可能那就是出头之日,胆怯和贯彻脑海的如复制粘贴一般的教条主义不断游走,总在最后一刻给我警示,让我放弃,而我从来在思考良久之后选择妥协;是我的过错吗?还是这世界从最初的呱呱坠地开始就被定型,让我不得不沿着所有人的路线前行?然而这真的是前行吗?

在我的心中,始终有一盏灯,它追寻着功成名就,它追寻着自由洒脱,总是与世界格格不入;我始终坚信坚持就会有结果,然而总在所谓的“坚持”过后,自认为希望渺茫的选择他路;写到这里我才终于发现,或许,左右我的不是别的,只是这懦弱的放弃。

一个人拥有一套自己的思想是多么的可贵,可以不像其他人一样,如出厂的机器一般格式化的活着;只是我错误的认为应当把这种不健全的,存在巨大隐患的思想推广出去,让更多人看到;轻言放弃是人这一生中最大的克星,何畏生命短暂,何畏人生波折,我们所畏惧的不过是看不见的,随时会到来的失败和懈怠。

聊一聊我这二十一年吧,其实也很简单。

最初,呱呱坠地的记忆我们都早已不再记得;只是上幼儿园开始,其他的小朋友都在想家,大都来到幼儿园门口便开始哭闹;而据我母亲的回忆,我是开开心心的离她而去,又开开心心的被她接回家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和别的小朋友不同,总之在我的记忆里,确实也是如此;

记得那时的幼儿园,是中午要住宿的。我自己上了床,盖上被子,观察着其他人;有的哭泣,有的在哭泣后安心的睡去;我搞不懂,为什么要难过,我更搞不懂那是一份怎样的情感。我试图问其他的小朋友为何如此,他们的回答令我很不解“难道你不想家吗?不想爸爸妈妈吗?”

我的确不想,我认为,他们只是恰巧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他们给予我想要的,给予我开心和温暖,但我始终不懂,为什么是他们而不是别人,别人为什么会对他们有那种莫名其妙的感情,而我没有;我开始学着哭泣,试图理解他们;虽然看起来很没用,但也确实让我开始变得脆弱,竟然产生了对他们的留恋。据我母亲说,上了一年的幼儿园后,我才开始哭闹着不去;我却也没有那么清的记忆了,只能顺着还记得的去推理。那时的我可能也较早的进入了生值器期,对于碰触产生的莫名的兴奋上了瘾,当然我那时也已经知道玩弄它是一种错误,只是控制力不够,总在偷偷尝试。

转眼间便进入了家附近的小学就读;我还依旧是那样,从不想家,只是觉得校园的生活拘束了很多,每天的课程让我很难安安分分的坐在那里听讲;我更喜欢体育课,那是我唯一的除了放学后的放纵。

小学时光遇到了很多至今还在联系的朋友,那时的纯真是未来的一切光阴所不能带来的。

我们奔跑在操场上,扮作自己心中的角色,来自各种动漫的各种能力:迪迦奥特曼、圣斗士星矢、圣斗士舜、假面骑士、飞天小女警、金刚战士、铠甲勇士等等。其实,我始终都喜欢扮演一些必要柔柔弱弱的角色,或许现在的忧伤是从骨子里的吧,也或许是因为圣斗士舜太过完美的原因。

当然,小学校园也有着形形涩涩的同学;我几乎每个人的性格都记得,这里不用真名赘述了。

小贺,始终是优雅温柔又带有模仿性的张扬,她是我的发小,白白净净的,幼儿园的时候,听后来同学的回忆和家长的询问,我当时还说过“以后就要娶小贺这样的女孩当老婆”,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回事,竟然能说出这种那个年纪不该有的话来,以至于上了大学家人都还记得。

小何,我自认为最铁的哥们除了我王哥外;很巧的,我们两个人住在同一小区的两个不同分区中,街坊邻里都称之为:“红顶“和”蓝顶“;如他们所说,两个分区分别是红色顶和蓝色顶的建筑;更巧的是,他的堂哥住在我家对楼,而我的母亲和小何的母亲又是同事。那时的他和现在很不一样,胖胖的,皮肤有些黑,我特别的喜欢他,按我母亲的话讲叫”长得怜人“,总之很可爱吧;我们从没有吵过架,每天上学一起玩耍,放学一起写作业,而放学的路上,更是我这一生难得的时光;

那时我记得,天空是湛蓝色的,飘着几朵白云,轻轻的,高高的;经过的路上,满是推着三轮车的小商小贩,不停的叫卖;一旁阶梯上工人们吃着包子,互相调侃着,街上人来人往,一片祥和;可能我的余生再也没有这样的日子,一切都是清新的,就连呼吸的空气都带着清爽和芬芳。

小浩,这里叫他小浩是因为他的父母都这么叫,并不是为了占便宜,只是更亲切些;小浩长得比较秀气,也是白白净净的,记得那时候总觉得有点像李易峰;我们算是后来玩到一起的,三四年级这样子。很随和,但是也很有个性;我玩过的很多游戏都是他推荐的,而且自始至终我都把他当作弟弟,毕竟再后来我才知道,祖籍上我们是同乡的。和他一起的我们一共四人当时自称四人组,其他两个人就不一一赘述了,没必要再多添些文字,毕竟简洁的文章总是最赏心悦目的。

小学的生活还有一两个智力稍有缺陷的同学,还是比较喜欢和我玩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带人比较友善讲义气吧;当然,我一直认为不应该歧视这些人,他们同样为世界带来色彩,只是他们在一出生便大义凛然的选择了我们不愿选择,更不敢选择的生存方式;而她们的父母更是可敬的,承受着悲痛,毅然决然的照顾着自己的孩子,支撑着家庭,又怎样去抚慰自己内心的苦痛呢?

那个时候,我的思想相对比较早熟,五六年级竟然处对象了,也是挺奇怪的;到现在为止我都不太明白,当初是怎样的想法;可能只是那个女孩在班里比较受欢迎吧。

初中,是我最难以忘怀的求学生涯;就像我曾经写过的一般;阳光透过窗子,穿越蓝色的窗纱映在那荷花般清秀的脸庞,若隐若现的轮廓,闪烁着冰晶的笑眼,嘴里的糖化了,少年的心也化了。

初见时,是宁静的,如表在纸上,镶在框中的画;一袭清爽撞击我的心房;那是一段百味的回忆,那是一场热烈的爱情,那是一句七年的承诺。

方才的入学仪式也是她静悄悄的,毫无征兆的闯入我的视野;这会儿,阳光就像舞台上的聚光灯,聚焦在她的身上,只有我一人的观众席,和只有她一人的舞台。那种脱离了现实,在空间中突然冒出的二人世界,漆黑一片,唯有聚光灯下的她,和影子里的我的寂静无声却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也点燃了躁动与不安。

那时的我,看见她的第一眼,便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不是洞中的村落,而是夹岸数百步;于是,我用稚嫩的笔法,写下了将我引入写作道路的第一封情书“他们都说我是怪物,而你是温柔的兔子,静若处子;我相信,我们的结合会擦出别样的火花。”

在这之前,我一直是帮班里一个比较淘气的“混混”同学写情书情诗,当然,也帮其他人写过,而到了自己这里却怎样也觉得不合适。

她没有立刻给予答复,我知道,女孩子,对于恋爱很重视细节和感情基础;而我们的交集不过是我在打闹时,抬起头的第一眼永远是远处窗旁,灿灿金光下的她;而她也总是那么凑巧的看着我微微一笑。

两天后,她托同学给我带了口信,当然是拒绝了我。

初中生无非是脸皮厚些,又不懂感情;我自认为还有机会,便穷追不舍,软磨硬泡。最终,一周后,她答应了我。

最初在一起的日子,我们全身心的投入其中,真正是课本中所讲的,忘记时间;犹记,我们在qq上聊了整整一个上午,直至中午十二点,没错的,是中午十二点,我不会记错;我刚刚下了补习班,而她也错过了饭点。我们彼此顿然发现,这整整一个早晨的聊天,却像是才刚过了几分钟一般,飞快,更未察觉。

这是我除了她的微笑外最美好的回忆了。

时间依旧毫不停留的赶着;我们终将迎来中考和毕业。就像孙子涵歌里写的“你手里那录取通知书是红色的”,然而我们却恰恰相反,我虽然玩世不恭,但也考上了艺术高中,而她却因为我的一味顺从而不幸落榜。

毕业那天,我买了一个笔记本,很厚很华丽的那种,当然相比当时最流行的同学录,价格上差了好多。

抱着本子,穿过拥挤的人海,冲到她的面前:“雪姐,我想我本子的第一页只有你。”顺势将本子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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