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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2 / 2)

他戴那枚耳钉果然很好看,可明野只戴了一个,就要帮容见摘下来了。

容见疑惑地看着他。

明野说:“不是说累了吗?早点回去休息,明天还要上学。”

容见点了下头,实际上当天却几乎一夜没睡。

他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明明默念过很多遍,其实他们俩之间除了友谊什么都没有,还是会不自觉地想起那枚黑色耳钉,又想到明野温热的手。

大脑会骗人骗己,心却太诚实了,只能依靠本能,反而不会撒谎。

遇到喜欢的人,听到想听的话,想起令自己快乐的事,它会不自觉地跳快很多。

容见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为明野而心跳加速,大脑却总是视而不见。

可今天不行了。

心跳得太快,虚假的理性被淹没了。

不应该是这样的。

容见躺在床上,侧过身,强迫自己闭上眼。

他心里很明白,无论在人生的何时何刻,哪怕是活着的最后一天,真心喜欢上一个人都是很好的事。

可如果那个人也喜欢自己,就是最坏的情况。

离死期不到六个月的容见不敢让人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至于翡翠耳坠就让见见和明哥第一次doi的时候戴吧!

第四十五章自作多情

容见没有将那对耳钉放进首饰盒里,而是找了个盒子,将耳钉装进去,放在抽屉的最深处,轻易不会拿出来。

他已经习惯了化妆,习惯了戴珠宝首饰,不再像几个月前那样排斥,因为让自己好过点的方法就是不去讨厌这些必须要做的事。

可容见也没多喜欢。

但那副耳钉,容见却从第一眼看到就觉得漂亮。

大约是能让他心跳加快的人无论送什么,容见都会喜欢。

有时候出门前,容见也会想,今天的衣服适不适合戴那副耳钉。

其实容见心里也很明白,并不是服饰和色彩的搭配问题。如果他和明野谈恋爱了,那么即使穿着再轻飘飘的公主裙,他也要戴的。

可他们是不可能谈恋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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