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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1 / 2)

先治他以部民骂本县知县罪,打完再审。

本等该杖一百,按六品以下官员减三等论罪,也该杖他七十。

两边差役熟练地轻轻打过——打得重了就熬不过后头审问了——便将他按在堂前跪着受审。王钦这两天已听说林家出了事,他们盼来的救星黄大人成了宋家的倚仗,此时心灰意懒,身上伤口又疼得紧,早没了在宋时面前的张狂,伏在地上老老实实受审。

黄大人想起那个打扮艳丽、容色苍老,口口声声骂他杀害自家侄孙,逼嫁侄妇的凄厉女子,便问宋县令:“他那侄妇来了没有?先传她上来审问。”

来了。方才在外唱白毛仙姑传的就是她。

虽然一般案子都尽量不让妇人上堂,以免当堂抛头露面,损伤名节。可这王家侄妇丧夫失子,自己又被卖往外地,千难万难才重回家乡为自家母子申冤,根本不在乎名节,主动要上堂作证。宋大人体谅她的心情,也不阻拦,每次审判都叫她在耳房旁听。

今日终于轮到她上堂诉冤了。

宋县令捧起卷宗,高声唱名:“宣金氏上堂!”

她已再嫁过一回,不可称王金氏。但她也不肯透露后来丈夫的姓氏,站上堂时还是以王家新妇自居,甚至称了王钦一声伯父。王钦嫌恶又有些恐惧地喝骂道:“你已嫁了外省商人,就该安份守己,怎地又回来抛头露面,诬告家长,坏我王家的名声!”

金氏露齿一笑,眼梢吊起,竟有几分渗人:“我叫你伯父就是人知道,你害我儿子,犯的是普天下没有的人伦大罪!”

人伦大案。若是真的,这样的罪人至少是该大辟之刑,罪不容赦。

黄大人双眉一轩,问宋大人:“宋令手中可有人证物证?”

有!宋县令翻开厚厚的卷宗,起身递上:“县衙见有三十年前金氏夫家的地契底档和鱼鳞图,又在王钦家搜着了那份地契,如今金氏夫家宅子亦皆由王钦五子一家居住,这分明便是他家杀人夺产的明证!”

王钦骇然弹起身子,叫道:“学生没有!我是王家族长,兴灭继绝乃大宗的本份——”

“这好大一份产业,便是王金氏之子死了,也可由她立嗣继承,为何却成了你儿子的?”宋县令怒斥一句,转回身向黄大人拱手:“回大人,下官前日已派人拘拿了当日买卖金氏的牙侩,已知当日他将侄妇卖与远方客商,并不是为妻,而是一般行商在地方娶的妾,俗呼两头大,可在官府中只认是妾的!他将良人卖作妾,又犯了一条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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