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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七章:归民籍(2 / 3)

很多参加过科考的女郎,有的因为屡试不第早早嫁人,有的无意官场半途退出,有的考取功名只为社会地位,有的只想证明自己所以考中即撤……总之,这些走出考场后又走进内宅的女郎,大多在丈夫的政务上拥有话语权。

也是因此,盛苑很不理解,洛不言有这样一位能力不凡的妇人,他为何不大大方方承认,反而藏着掖着?

“盛巡抚有所不知啊!”洛不言苦笑两声,“下官夫人原籍齐州安郡。”

齐州?安郡?

顷刻间,盛苑脑海里就浮现出齐州十二郡的地形图,紧接着安郡所在位置自动锁定。

安郡,前齐之……副都也!

“大楚第一次伐齐那年,夫人就随岳丈搬离前齐,而后辗转于海外数月,再后来借道西域、行经草原,最后定居于大楚湛州,也是那时和下官成了邻居。”

众所周知,这大楚伐齐,一共征伐了三次,最后那次取得成功。

按照大楚第一次伐齐的时间算,盛苑回忆着洛不言的岁数儿,发现合的上,便点点头:“尊夫人当时的户籍可是归民?”

“归民籍”是大楚承元帝时期提出来的,针对的就是前齐投靠过来的百姓。

当然,既然有了专属户籍名称,那自然和一般民籍有所差别。

据说拥有“归民籍”的子弟,五代之后,若无犯罪之举,可到衙署办理户籍转换,换成大楚普通的民籍。

而在此之前,拥有“归民籍”的百姓,须得于户籍所在代代生活,嫁娶不可出州;不可科举、不可教书、不可从军、不可为吏、不可行商……总之,就是把这些人限制在落户的土地上。

当然,“归民籍”限制虽然不少,可好处也是有的:凡落户者,每户可分田地五亩,此外,朝廷以人头算,每人分田地五分。除此之外,朝廷还鼓励落户者开垦荒地。

落户者自落户之时起,名下良田免税三载,荒地免税十载;落户之时,衙署赠送农具、种子,另给白银十两,用以盖房生活。

更有体力弱小、不善农耕者,落户之时起,衙署所属匠坊、女红所等地,均接纳学徒直至出师……这类人名下没有土地,因此落户费提高至二十两。当然,他们若想开荒,荒地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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