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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1 / 2)

那天回到宿舍以后,海瑟一直在响我抱怨今晚的事,说她对于我们没能一起去吃饭而感到十分惋惜。黑暗里,我们躺在床上一句接一句的书讲话,多半是毫无疑义的闲谈,其中四分之三的时间是我听她描述她有多么喜爱那家餐厅、以及有多想和我在吃完晚饭之后一起在市中心的商业街逛逛——最近某个她常年宠幸的品牌除了新的季节单品,正是个换季购物的好时候。我时不时用简单的单词作为回答,多数是有赞同意义的拟声词。

别误会,我也是个喜欢漂亮衣服和美食的人,怎么会不喜欢听海瑟谈论这些。只不过今天有些特殊,其他的事情占据了我的思维。

我害怕了。

自从今晚的事情发生开始,我的大脑就被一团乱麻给不由分说的缠住了。那些粗糙的绳子在每过一秒钟后就更加绷紧一点儿,我不堪这样的沉重又尖锐的束缚,开始后知后觉的担心起来,害怕有朝一日这团绳子会将我的大脑勒成一团浆糊。

我生命的前四分之一时光中都生活在几乎无害的环境里,不曾担心夜半沉浸在梦中时会有人炸掉我房间的窗户,也不会看到每个路上经过的行人时都在心中暗暗思考他们是不是监狱逃犯或者连环**。可如若把这些忧虑的背景挪到哥谭时,这些乍一看上去过于杞人忧天的思虑便是存在得极其合理的了。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地方。最可怕的是,在这里生活着的人们已经对此感到习惯了。

养成一个习惯需要时间,有的人说是二十一天,也有人说要一万个小时;我却觉得哪怕就是再过上一整个漫长的世纪,我也无法做到像他们一般置若惘然。

这一夜我睡得不好。在极度的紧张与思虑中逐渐睡去的人都是这般如此。科学研究睡前一小时之内不应该再集中注意力于荧光屏幕肯定是不无道理的。今晚发生的大事对我来说太过于刺激了,以至于直到困倦一拳打在我的鼻子上之前,我的视网膜上依旧还残留着那些鲜红色的剪影。它们幻化成无数道光影钻进我的梦中,拼合成数不清的光怪陆离的梦,激烈的、恐惧的、复杂的,变幻莫测,模糊不清却又令人难以忘记。我在半梦半醒之间穿梭,就像是被人押着在赶一场接着一场质量堪忧的午夜电影。

醒来的时候天还未亮,我花了一整分钟才完全清醒过来。梦的痕迹仍旧停留在呼与吸之间,我盯着头顶略高的天花板,忽然意识到自己仍旧还维持着昨晚入睡时的姿势,正躺着,头稳稳的放在枕头上,双手用一种安详的姿势抱在胸前,乍一看或许会有一点像一具尸体。

这个星期六的计划还是泡汤了。提姆的短信是在昨晚发来的,收信时间显示那时我已经开始在睡梦与清醒之间的一线上挣扎了。昨晚事发时我的确花了点心思寻找他的影子,我料想的没错,那时他的确已经离开了。

短信的内容不长,把他所想表达的内容讲得一清二楚,干净利落。简言之就是因为昨晚的事,他这一整个周末都不得不留在韦恩企业处理一些公事,并礼貌的询问我能否把我们的行程时间重新安排。我自然不是像他这般的大忙人,是他找我帮忙,对我来讲早一天或者晚一天都是无所谓的事。

这个周末我没有离开学校,海瑟也是,我们保持着琴房、餐厅、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偶尔也让图书馆加个塞。据说在那晚战乱中被波及到的校园的某个角落已经迅速开始着手维修了,掏钱的当然是冤大头韦恩企业,我猜想说不定提姆就在着手处理这件事情。班上有几个性格调皮捣蛋的男孩兴致勃勃的说要去围观,我拒绝了,摆摆手表示自己兴趣缺缺,距离危险地带还是越远越好。

噩梦依旧在继续,我不希望更多看一眼任何能令我再次回忆起那些难以入眼的照片的存在。

我是一个想要闭起眼睛来逃避事实的人,大多数时候都刻意的只去看我愿意看到的东西。但现实偏偏要摆正我的脑袋,掀开我的眼皮,迫使我正视残酷的真相。

长时间霸占了我的梦境不愿离开的颜色是红色。我知道它代表的是什么。是红头罩的头盔的颜色,也是他胸腹处那道狰狞的伤口的颜色。它像是一张熊熊燃烧着的绒布,只要一挥,我就忍不住一头冲撞向藏在那后面的深渊。

我凝视着红色无底的深渊,深渊也无时无刻不在凝视着我,我想要逃走,却被沉重的锁链拖住了脚踝。

红色的鲜血背后是浓重的黑夜,黑夜的背后藏着我不想面对的真实世界。

提姆是星期二才再次回到学校的,我在图书馆见到了他。那是一个临近天黑的傍晚,我办完了还书手续,站在综合图书馆的外文小说区,企图把那本马尔克斯的英译本重新放回书架上属于它的那一块天地。书架空档的位置比我想象中要高上一点儿,是那种不偏不倚在我踮起脚尖之后还差分毫的高。正当我考虑要不要找人来帮忙解决这个有点尴尬的小问题时,一只手从我的斜后方伸了出来,接过我手里的书,轻轻松松的把它送回了家。

我回头,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并没有比我高出多少,是那种稍微抬一抬头就能把对方温和的微笑全部收入视线中的差值。

“谢谢。”我便也冲他笑了一下。书架之间的位置并算不上宽阔,我们靠的有点近,近到他衣摆上属于秋天的凉意轻而易举就沾染到了我的鼻尖。我吸了一下鼻子,嗅到意料之中的来自雨后特有的潮湿气息。

今天下午哥谭又下雨了,很短的一场。这样的天气总让我想要打喷嚏。

“不客气。”他略微的歪了一下脑袋,注意到我抬起手指搓了一下鼻子的举动,又接上一句“我们出去说”。

我点点头,跟在他身后,踏离了图书馆温暖而干燥的包围圈。

路灯下的提姆比平时看起来更加成熟一点儿,可能是因为就连阴影和灯光都更偏爱他的缘故吧。温柔的浅黄色光亮把他眼底青色的黑眼圈再次加重了一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天的忙碌。接着身高差异的缘故,我不得不略微扬起下巴来,才能和他明明白白的对视。他看向我的时候并不压低下巴把脑袋垂下来,而是仅仅放低视线,眼皮略微的半遮着,长长的睫毛打下的阴影在光的映衬下更加舒展,就像是神在垂怜世人。

神的眼中有一整个蓝色的我,我却不知道我的眼睛是否也能装下神的身影。

就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始祷告之前,提姆先开口了,一开口问的就是那天试镜的事。大概是试镜结束后发生的意外太过于令人记忆深刻,使我几乎快要忘记了本该对我来说更加值得注意的事。

“那天我还没来得及道别就先走了,真抱歉。你的表演非常精彩。”

“谢谢。”我点了一下头。事实上,那对我来讲几乎远得像是上个世纪发生的事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能不能去看你的复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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