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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ept.(1 / 4)

我赶在一点之前来到了礼堂,后台显得空荡荡的,除了我以外就只剩下两个同级生和三个来帮忙的同系学长。听说三年级前两天才刚在礼堂举行了分组小型汇演,这会儿里面还有些乱糟糟的,五颜六色的戏服和道具摆的到处都是,有些甚至被直接丢在地上。演出用的踢踏舞鞋全部混在一起被堆到了角落,不分尺寸更不分左右脚,乍一看就像是鞋店里发生了一场小型爆炸。

那两个同级生我只是看着眼熟,但似乎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麦金利女士喜欢在平时排练的时候将学生按照综合水平分成几个组,我基本上算是驻扎在了a组,而这两个人可能是b组或者c组——我不是圣人,专业技能也没有炉火纯青到可以在努力练习的同时分出心思来关心别人。

那三个学长里面的其中一位我倒是更熟悉一点儿,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刚开学的时候他是负责带我参观校园的那一个。

海瑟和贾瑞德是一刻钟之后到的,果然他们都挑了油脂里的唱段。贾瑞德没能梳成飞机头,皮夹克、喇叭裤和高跟尖头皮鞋倒是学了个十乘十。海瑟穿了最经典的粉红夹克和包臀裙,脖颈上系的丝巾是黑色的,头发梳了起来。比起贝蒂,她明显更像桑迪。

“你看起来很棒,亲爱的。”她走过来,帮我整理了一下头发,把略微垂到脸上的发丝拢到我的耳后去。其实今天的打扮和我平时没什么太大区别,我一直很喜欢穿裙子,不论是长的还是短的。上了大学之后,我就几乎没再怎么买过裤子了。

在我们说话之余,后台逐渐被人声填满了。有不少同学在讲话和唱歌,五花八分的开嗓方式叠加在一起,房间里又闷又热,听得我头晕目眩,忍不住开始犯困。从小开始,我一听到混在在一块儿的声音就想睡觉。小时候参加乐器比赛的时候,十来个小朋友挤在同一间屋子里练习自己准备的曲目,表情严肃的好像临时抱佛脚的人不是自己。我是整个屋子里唯一一个睡着的人。

“我要出去透透风,等走台的时候再回来。”我和海瑟打过招呼,便一个人暂时离开了这里。

礼堂依旧是空荡荡的,但也有零零散散的学生和老师们落座,估计等到正式试镜的时候,人会更多。我想起中学时代学校里举办过的歌手比赛,那时候我一直是坐在台下的那个。

哥谭大学的礼堂很大,比起礼堂更像是个正经的演奏厅,来的人大多都坐在一层靠中央的位置上,但令我意外的是,二层居然也坐了一个人。我的视力并不很好,要稍微眯眯眼睛才能看清那个人的轮廓和模样。一看他的身形有点儿眼熟,我就又再多看了一眼,对方显然更早就注意到了我,在我和他的眼睛勉强对上时,冲我挥了一下手。

啊,居然是提姆。他怎么会在这里?原本应该是忙于学业和公司的人会有空闲来看这种算不上正经的表演吗?

我有点诧异,还是不受控制地向他走去。

最近他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是巧合吗?也可能是我太过于在意了。

我竟然有一瞬间的幻想,他会不会是为了我而来的。

这不是我第一次来到礼堂,但却是我第一次上到礼堂的二楼。灯光很暗,在赭石色的木头座椅和酒红色的地毯之间,我找到了提姆。他看到我走上来,就站起身,冲着我笑了一下。昏暗的光线在他的脸上打下一片半透明的阴影,我终于发现他的五官比我认为的还要更加立体一点。

“嗨。”我率先搭话,早他一步开口后却又顿住了。我该说点什么呢?你怎么来了?你为什么来?我又是站在上面角度去问的呢?我甚至不能确定他是否把我当成朋友来看,这听起来太厚脸皮了。

他没像昨天一样穿着简单的连帽卫衣和牛仔裤,而是颇显正式的西装外套和白衬衫。外套敞着怀,衬衫的扣子也揭开了一颗,没有系领带,可能是刚刚才摘下来。我是从有点凌乱的领口看出来的。

他确实很漂亮。我想。那双蓝眼睛即使是藏在阴影下,也依旧可以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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