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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 3 章(2 / 4)

朗华清瘦的身体在发颤,他手里攥着一只银镯子,是逃命的时候从母亲手腕上扒下来的,什么都没了,她死了,遗体带不走,唯有留下这只蒜头镯……

许多年后温琰常想,为什么朗华会走上与他父母截然不同的路,其中很大的原因,正是他从十二岁起就不得不学着讨生活,想方设法养活自己。他那颗年幼惶恐的心被惊涛骇浪拍打,就像孤身一人乘着简陋的木筏漂浮在汪洋大海,其恐惧无助不是同龄孩子能够体会的。

青蔓不愿朗华从此失学,主动提出帮他补课,将自己在学校所学倾囊相授。可朗华总提不起兴致,每回被青蔓抓去学习,要么百无聊赖地托腮看着她,要么敷衍应对,急于结束。

有一次青蔓好像生气了,闷闷地问:“你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朗华吊儿郎当翻两页书,“嗯”了声。

青蔓绷着脸,点头说:“好嘛,我自作多情了,确实没得意思。”

朗华见她神情不对,立刻收起懒散的腿,乖乖坐在桌前,笑说:“没有,你教的东西我都记下来了,昨天背那个诗,”他煞有介事地清清嗓子,朗诵道:“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菊花少一人。怎么样?”

青蔓听着觉得不对劲,拧起眉头:“插啥子菊花,插茱萸!”

“啊?”朗华满不在意,偏歪着脑袋询问:“重阳节不是跟菊花有关吗?我记错啦?”

青蔓瞪一眼,懒得理他,收拾书本就要走。

“喂,”朗华叫住,问:“你明天还来不?”

青蔓低头想了想,忽然就原谅了他,正要开口回答,却听他说:“我明天有事,不在屋头,你……”

她脸色一沉,抬脚直接走了。

秋意十二岁生日,依照往年的习惯,陈小姐会带他去照相馆拍照。这次他把温琰也捎上了。

位于左营街的留真照相馆,三层楼房的临街门面,老板曾留学日本学习摄影,为追求艺术质量与风格,多次赴上海参观学习,依照闻名的王开照相馆规模建造,摄影设备全部从国外进口。

温琰和秋意坐在红木布沙发里傻笑,脚下铺着印度地毯,一旁摆着柜式留声机,背景早已不兴亭台山水的配画,而改成巴洛克风格的帷幔。那小圆桌上盖着丝绒桌布,还放了一台电话,陈小姐坐在另一端的西式但丁椅上。

温琰偷瞄过去,心里十分羡慕她时髦的波纹烫发。

照完相,几天过后,陈小姐把相片取回来,给温琰也送了一张。不巧,倒是被她的继母看见,不太高兴。

自从温先生娶妻再婚,温琰越发的不爱回家了。继母带来的小儿子也讨厌得很,才不到五岁,犹如混世魔王,毫不见外地跑到她屋里乱翻东西,这下把照片翻了出来,继母本就不喜欢她和隔壁的陈小姐亲近,看见三人合照,随即阴阳怪气地笑说:“哎哟,陈小姐好有闲钱哦,照相还带起你,啷个不把弟弟也喊去沾光诶?”

温琰面无表情,夺回相片,转头警告小男孩:“不要乱动我的东西,听到没有?”

弟弟朝她吐舌头。

继母心里不舒服,恰好见她头发半长,立刻寻来大剪刀,把人拽到凳子前,要给她剪短。

温琰十分抗拒。

“你莫要乱动,等下把你耳朵剪了,不关我的事哈。”

温琰又害怕又生气,死扭着双脚,两手揪住衣裳,憋得双眼通红。

后母剪完,心满意足:“学生娃就该留短头发。”

温琰感觉后脖子光秃秃的,预感很不好,她咬着唇跑上楼,一照镜子就哭了,嚎啕大哭。

太丑了!哪里像女学生,完全是没人管教的臭男孩才会有的头发,乱七八糟戳着脑袋瓜,实在太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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