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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林寅(2 / 2)

“龙睛乙一”,再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查,展开了对南洋联合贸易公司、商会、道府的报复。

“射日长铳”的威力如何,不必多言,只有天人才能扛得住,一般先天之人遇到之后,难逃一死。

于是在极短的时间里,林寅连续击杀了南洋联合贸易公司的管事三人,其中就有与他谈判的两人,以及当初教训他并把他的船给凿沉的一人。

商会的管事两人,包括说让他去玉京告状的一人。道府这边有一人受伤,保住了性命。

这件事惹得道府极为震怒,派出灵官缉拿林寅。这一次,道府的动作十分迅速,再没有推诿、敷衍、搪塞,也没有人手不足和经费不足的问题。

林寅知道自己走投无路,最终选择自杀身亡。事后道府给林寅定了个罪大恶极的罪名。

这也是张月鹿为什么说,你们又说林寅不讲道理,不讲规矩,不讲律法,对抗道府,罪大恶极。

这其中,最让张月鹿震怒的不是林寅的绝望复仇,也不是内外勾结挖墙脚,而是道府对于下面失去了控制,麻木不仁,例行公事。

道府有明确规定,这种事情必须是有来有回。道府上面把事情批给下面处理,肯定不是一句话就算完事,而是要出具公函,这就是

“来”。下面的人接到上面的公函之后,根据公函处理之后,必须再给上面回函,写明具体处理结果,这就是

“回”。如此才算是一个完整的流程。往大了说,关系到副府主一级,还要再多一道流程。

下面的人给副府主呈送公函,是

“来”,副府主进行

“批红”,签署自己的命令或者处理意见,再交还回去,这是

“回”。最后多出的一道程序是下面的人根据副府主的意见进行执行,然后将执行的具体结果再汇报给副府主。

如此算是一个完整的流程。结果这件事是只有

“来”,没有

“回”。上面的人看似反应迅速,给下面发公函,然后就不管不问了。下面就拖着,没有回函,没有结果,最终不了了之。

这便是例行公事,这便是麻木不仁。这件事,完全可以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扼杀在萌芽之中,结果因为道府的不作为,导致事情一步一步朝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最终变成现在的局面,林寅家破人亡,那些管事也没有幸免。

这也就罢了,因为这仅仅是张月鹿所说的事前不解决问题。可在发生了这件事后,这一切的导火索,那个最初由林寅负责的生意,还是南洋联合贸易公司的人在做,还是每月沉船,就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一般。

这就是张月鹿说的事后不解决问题了。出了这样的事情,一切照旧。不说反思了,就连一点警醒和补救都没有。

张月鹿如何能不恼怒?所以她一再质问张文月,到底是对事不对人,还是对人不对事。

她可以暂且不问林寅是对是错,她只问一点,这里面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存在问题,为什么不解决问题?

这与齐玄素的思路是一样的,齐玄素处罚黄教清的时候,也是将具有争议的地方暂且抛开,且不问黄教清这样处理是对是错,而是抓住关键点不放,问责黄教清私自调用灵官的事情。

两人作为初来乍到之人,在没有足够力量快刀斩乱麻的情况下,想要迅速打开局面,必须要从这一团乱麻中找出一个线头,然后顺着这个线头抽丝剥茧。

至于张文月,张月鹿认为他多半与南洋贸易公司没有什么利益纠葛,毕竟他是出身张家,又不像张拘全要养那么多情妇,再加上他相对年轻,家族给予的支持很足,根本不缺太平钱,他不会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就脏了自己的手,还是比较爱惜羽毛。

不过这并非是说张文月没有问题,一个怠惰不作为是逃不掉的,和光同尘、一团和气、胆小怕事。

张月鹿明令让张文月立刻缉捕涉案的有关人等,包括那些不作为之人。

她要彻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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