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那位男警官怒要冲我动手时,我则慌是暗自做好了闪躲的心理准备。
因为……还击的话,显然就不敢了。尽管我有完胜的把握,但就是不能这么干。
毕竟……大家都知道,要是袭警的话,那性质可就变了。本来没事,也非得整个有事不可。
反正,法律就这样。
但,所幸的是,就在这时,忽然有人敲响了审讯室的门……
随着‘咚咚’的两声敲门声,然后,门就被推开了,门口一位警官探头进来……
“汪队,律师要保释。”
忽见他们彼此间的那眼神,我不由得贼贼地暗自一怔……
呃?原来那位美女警官还是位队长呀?
她听着,回了句:“保释就保释呗,我这边正忙着呢。”
“不是,汪队,律师点名要保释林晨。”
保释林晨!?
这倒是令我不由得暗自慌是喜然地一怔……
咦?林晨?林晨不就是我吗?
律师要保释我……
可我也没有请律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