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清略有点迟疑,邓绍走了两步,扭头吩咐简清,“小子,你上来,先学着点,回头也给两个人你带带。”
简清“哎”了一声,连忙狗腿地,一路小跑着跟上。
所有的旷工都被召集起来了,大冷的天,都只穿了勉强能够遮羞的衣服,寒风如刀子一般刮在这些人的身上,简清穿了一件破羊皮袄,还是为他们感到很冷。
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啊,一个个眼神黯淡,如同一群被抽了魂的行尸走肉,不小心爬过了忘川河,没来得及投胎,游荡在人间。
他们似乎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寒冷,什么叫饥饿。
前世,有老人曾经对简清说过一句话,“娃啊,你们这点苦算什么?你们是没有见过真正的苦,俗话说‘宁做太平狗,不做乱世人’。”
那时候,简清是孤儿,没有父母,她难免自怨自艾,有人这么对她说,她一直不能理解。此时此刻,简清才明白过来,什么叫当你脚上没有鞋穿的时候,看看那些没有了脚的人。
“不怕死是吧?”邓绍玩着手上的马刀,用一根食指带着转了好几个圈儿,可见他功夫之好。
简清很担心那马刀会掉下来扎了他自己的脚,或者飞出来,把人给误伤了。显然,简清这点担忧是多余的。
“知不知道前一个跑了的人,后果怎样了?金二,你说说!”
“方家那个?”金二上前来,冷笑一声,“死了,知道怎么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