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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里恩斯(1 / 2)

另一边,距离史凯利杰千里之外的高文之家。

在叶奈法的教导下,希里开始了一段艰苦的魔法研习生涯。

女术士严格且专横,从不让她在课上睡觉。总是用别具魅力的动人嗓音激励她坚持练枯燥乏味的画画和手势训练。

“丑丫头!给我集中注意力,控制你的中指和小拇指同时弯曲,但不包括无名指!昨晚没睡好觉?”叶奈法无奈地叹了口气,揉乱了黑发,“昨天明明做的很完美,为何今天又错漏百出?”

“抱歉,叶奈法女士。但我有个问题,搞不懂就无法集中注意力。为什么你让我画的星星、做的手势,别的人学不会?”希里绿眼睛瞪得像个茶碟,“我已经教了维姬、芮妮他们十几遍了,可他们总是出错!”

“丑丫头,我不是说过吗,你有诸神赐予的天赋,而别的可怜虫就没那么幸运,你教他们,就是想让一个凡人摘下天上的星星,绝无可能!省点力气,把更多时间花来提升自我,而不是跟那群小崽子成天到处乱跑,或者研究如何把小黑狗训练成像人一样站着撒尿,那不可能,而且你们是在虐待小动物!”

“您都知道了?可为什么我学的魔法又跟猎魔人有些不一样?”希里舔了舔嘴唇,“卡尔、蒙蒂、阿卡姆托姆他们掌握法术前的第一课叫做冥想。他们在冥想之中跟五颜六色的小蝌蚪聊天…小蝌蚪会钻进他们的身体里安家。施法的时候再游出来!”

“那叫混沌能量,不叫小蝌蚪!而且冥想是为了天赋差强人意的人所准备,通往终点的捷径,好吧,也许还有一部分凝神静气的作用。但对于法源而言,并非必须。你不必靠冥想恢复魔力,你能直接从大地、水流、火焰、空气的‘交汇点’抽取魔力!你要记住,猎魔人掌握的不叫做法术,而是难度和威力小得多的法印!”

“这么说,我以后能比他们手喷火焰还厉害?”希里闻言翠绿眼睛闪闪发光,笑脸如花,

“只要你乖乖跟我学习,不出一年,就能叫他们吃上一惊!”

……

好胜心作祟,妄想着跟猎魔人学徒叫板的辛特拉亡国公主发奋苦读起来。

天资聪颖的她很快学会了十几种基本的手势、动作和姿态。

按照叶奈法的指示,她晚上也从学校宿舍搬到吉尔多夫区的豪华大床房同住。

就着魔法灯研读叶奈法跟她准备的入门教材——《关于魔法本质的对话》、《自然魔法》、《元素之力》。

读完书,小女孩儿打起了呵欠,女术士就把她当成洋娃娃抱在了柔软的怀抱里,似乎想借此证明自己卧室里根本没有独角兽,杰洛特也没机会骑它!

实际上小女孩儿一躺到床上,就会立马睡过去。

魔法训练消耗了她太多的专注力和精神力,她睡得很沉、很死,完全不知道女术士趁她睡着后,半夜会爬起来,到外面去鬼混。

……

高文之家的孩子们注意到新来不久银发好动的小女孩儿突然之间搬走了,不再住宿舍,略微有些落寞,但很快,她们的注意力又被新加入课堂的铁匠少女尤娜所吸引。

女孩儿们经常围着尤娜叽叽喳喳问问题,比如,她一个女孩儿为什么在铁匠铺里叮叮当当,比如,她的胸脯不像别的女孩平坦得如同跑马场,而是山包一样惊心动魄地隆起。

而几个早熟的男孩儿总是偷偷打量身体更加成熟的尤娜,包括曾经偷看希里的男孩儿,视线重心发生转移。

有一次场边训练的卡尔看她看得太过入迷,直挺挺地往梅花桩上撞,脑袋上冒出一个大包三天才消,被所有人笑话半个月。

希里为此黯然神伤了好久。

“哼,一群喜新厌旧的小混蛋!”

小女孩儿下定决心跟随女术士投入魔法殿堂。

……

“继续走吧,丑丫头,vortcaelme,把你的手举在身前,放松,往前。”

“哎呀呀!究竟哪儿才有水脉?”小女孩儿急得跺脚。

“水脉无处不在,还有控制住你的小脾气!”

希里手掌别扭地竖在胸前,像个木头人似地往灌木丛里钻,“叶奈法女士…四大元素不是有四种吗,为什么我只能从水脉里汲取魔力,而不是土壤、火焰、空气。”

“魔力性质不同。你的力量太弱,不能从泥土里汲取魔力;你对魔法了解太少,不能从空气里汲取;你的控制力太弱,无论是意志还是魔力,所以禁止玩火自焚!否则丑丫头会把自己烧得更丑!”

“哇喔…我感觉到了,那儿有个东西,就在那朵花后面!”

“很好,保持冷静克制,小步慢慢挪过去。确认它的位置,指给我看!”

“就在这儿!”

“干得漂亮!你感觉得到食指开始轻微抽搐了吗?看到它往下弯了吗,这就是魔力交汇点的征兆,嗯,这是一处水脉,适合初学者。让我们慢慢来,把它捕获…”

“我能汲取魔力了吗?”小女孩儿转过头看向老师,绿眼睛里跃跃欲试!

“等等,我得确认魔力浓度,该死的,住手!”

“叶奈法女士,见证奇迹吧!”小女孩儿双手在身前合拢抱着一团蔚蓝色的水流,波动泛起涟漪,折射金光,她转头猖狂的笑了起来,“我,希瑞菈·菲欧娜·伊伦·雷安伦,在次宣布,我成功捕获魔力,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术士,我是——猎魔女王!嘶——”

女术士着急地将晕眩的小女孩儿搂在怀中,她的鼻子止不住地涌出鲜血。

“叶奈法女士,我头好晕啊,呜呜…都是血…我是不是快死了,快要下去见外公了?”希里脸色发青,鹌鹑一样浑身发抖。

“为什么是猎魔女王而不是魔法女王?亏我辛辛苦苦教你魔法,你就用侮辱来报答我?”女术士用一块棉花堵住了她的鼻子,确认安然无恙,松了口气之余,又翻了个白眼,“没良心的丑丫头!还不快快交代遗言?”

“呜呜…遗言?我、我刚才看到几幅画面…”

女术士挑了挑眉头,绷紧俏脸,什么情况?

法源遭受刺激产生的通灵现象?

“我看到那个脸上带疤要抓我法师!他来了!”希里软糯的嗓音发颤,抓紧了女术士的手。

“什么?他在那儿?!”

“艾登和兰伯特,以及一个留着两撇胡须穿花衣裳的男人,跟他在一起!”

……

夕阳坠入地平线,天边晕开了一片火烧云。

诺维格瑞平民区的一栋低矮民房里。

丹德里恩从坐椅上站直身体,系上皮带,穿好骚里骚气的花外套,带上紫色的鸢尾帽,然后冲着摇曳腰肢,肩背之间春光乍泄的女人挥手作别。

大诗人跨过脏水横流、狭窄逼仄的小巷,迅速从东南边的平民区往北边的商业区的诺城歌舞厅走去。

他回想起之前的快乐,不禁心情愉悦地哼起了绮丽小曲儿,他踩着黄昏的漂亮晚霞,跳舞似地原地转上一圈,向着眼前空气里的假想的美貌女子弯腰行礼。

“夫人,您的美貌比天上的皓月和星辰还耀眼,恰如一首美妙绝伦的诗歌,让我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念给你听如何?”

“哈哈!”

丹德里恩摸了摸英俊的脸庞和上嘴唇两撇精心打理的胡须,步履轻快、精神饱满,自从诺城歌舞厅开张之后,他的人生就进入了高光时刻,生意越做越大、光顾舞厅客人越来越多,短短一年,歌舞厅就超过长矛洞穴成为了诺城最受欢迎的消遣场所。

他不仅拿到了丰厚的收入,支撑平日奢侈的消遣,更是有了个发泄自己满腹牢骚和无处安放才华的固定场所。

近一年来,他创作出十几首惊才绝艳的诗歌和戏剧、他的名声响遍了整个诺城,和受到诺城势力辐射、影响的区域,同行和手下的一堆吟游诗人、演员开始吹捧他,数不清的美貌又高贵的女人开始对他青睐有加,从贩夫走卒的女儿到贵族身份的寡妇…

虽然普西拉对他盯得很紧。

然而他是谁,丹德里恩,把诗歌和艺术定为人生终极目标的男人,他的急智一次次化险为夷,摆平了普西拉的怀疑。

事实上,形形色色的女人是他灵感的终极来源之一。

他过去喝多了酒,醉得失了智,才会以为自己一心一意绑定在女吟游诗人身上,然而他很快就大彻大悟,自己的一生,绝对不会钉死在一棵树之上!

他享变了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极乐,而这些深入骨髓的乐趣,又反馈给他无穷无尽的灵感。

这是个正向循环!

哈哈!

吟游诗人舞步飞旋,笑容越发灿烂,然而这笑容突然就僵住了。

晚霞的光芒洒在巷子口几个男人身上,让他们表情更加阴鸷。

“丹德里恩大师,请原谅我在这种地方堵住你…”为首的那位穿着一身灰色的雇佣兵皮夹克的男人朗声说着,向他逼近过来。

哪怕丹德里恩不通武技,但他毕竟跟杰洛特走南闯北多年,一眼就看出这男人身手不凡、气势惊人,还带着点看不透的神秘,至于他身边的两个跟班,则是普通至极的混混。

“可我实在对您的诗歌无比仰慕…当我听说您在诺城开了一间歌舞厅之后,就迫不及待地赶了过来,我想亲自跟您聊一聊…但请放心,如果事情顺利,宾主尽欢、耽误不了您多少时间。”

“我最喜欢跟同道中人交流诗歌,但这地方实在不是什么高雅之地,会影响我的兴致和发挥,”大诗人跺了跺脚,甩去靴子上的污泥,目光缓缓掠过三人的面庞,为首的那位有着湿润的黑色眼眸,尖鼻子,薄嘴唇,脸上带着一道丑陋疤痕,“咱们换个地方,就去歌舞厅宽敞、豪华、舒服的椅子里坐着聊!为表诚意,我免掉几位的茶水费!”

“别紧张、别担心,”里恩斯又朝他靠近了一步,近的一伸手就能掐住大诗人的脖子,“先听听我的问题如何?”

他使了个眼神,一个混混径直越过大诗人,堵住他后边的退路。

“你的诗歌独树一帜,简直开创了一个全新流派——歌颂变种人,哇呜…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动,居然没有引来骂名,反而让诺城人民看得津津有味,您的才华的确有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他先是赞叹了一番,话锋一转,

“那么我就直说了,我对你的《意外之旅》中歌颂的角色——一个白头发的猎魔人很感兴趣…所有对诗歌有研究的人都知道,诗歌是以现实为蓝本创作。你对他跳舞似的剑术、刀子嘴豆腐心的性格,以及忐忑的身世和遭遇如此了解。想必你和他是至交好友。”

里恩斯直直盯着大诗人的眼睛,锐利的眸光仿佛要看穿他的内心,“那么您知道他在哪儿吗?”

杰洛特?

丹德里恩眼珠子一转,瞬间看明白,这家伙找自己的老友定然没安好心。

无论是看在深厚的情谊的份儿上,还是猎魔人带给自己的歌舞厅这番伟大事业的份上,他都没有别的选择。

“阁下如何称呼?”

“里恩斯…盛名在外的大诗人认不出我很正常,您的仰慕者众多,而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仁慈慷慨的阁下可否给与我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

“抱歉、我爱莫能助,”丹德里恩耸了耸肩、摇头,“这个白发猎魔人的故事,来自于另一位吟游诗人,我当时起了兴致,就牢牢记在心头,改编了一番。可事实上,我对这个白发佬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

“你再考虑考虑,大师…”里恩斯伸手往怀里一掏,掌心多了个沉甸甸袋子,他不容推拒地把钱袋塞进了诗人手里。

丹德里恩感受着手心的重量,心头鄙视。

好吧,还不够他歌舞厅一个月的利润。

这点钱就想买通本人?

“您肯定认识他,否则无亲无故为何要歌颂猎魔人?”

“曾经有别的猎魔人大师救过我的命,把我从一伙儿精灵劫匪手中救了出来,他为此身负重伤!”丹德里恩一脸认真地说,经常登台表演磨练出的炉火纯青的演技,让他立即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表情。“自那以后,我就发誓,要改变世人对我救命恩人的糟糕印象,为他们摘掉莫须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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