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源自于他相信反坦克更多的需要空中力量和坦克本身,而毛熊拥有这些,所以完全不需要考虑这种简陋的单兵武器。
另一个,则是总顾问知道毛熊拥有火箭类武器,而且还比这种火箭武器先进得多。
但是现在……
总顾问突然发现似乎就只有这种装备才能救毛熊于危难之中。
原因是单兵装备勿需顾忌敌人的空中力量,敌人飞行员根本无法看清步兵手里拿的是火箭筒还是一把步枪,更何况步兵通常还是趴在地上作战。
同理,敌人的炮兵、步兵、坦克等也无法阻止火箭筒……因为火箭筒射手是混在步兵里甚至躲在掩体内作战,没人能彻底阻止这东西靠近坦克。
想到这里,总顾问马上让人从顽军那找来几具火箭筒。
但测试的结果却让总顾问大失所望……这种火箭筒的穿甲能力只有十几毫米,这在华夏战场上或许够用却无法阻止汉斯的坦克。
不过总顾问一想:
火箭筒是八路军卖给顽军的,以他的验验看,卖武器一方往往会留着一手,也就是出售低配版而将更先进的高配版留在自己手里保持技术优势。
于是,总顾问就抱着姑且一试的心理派人与八路军联系。
总顾问又哪里会想到,八路军由于条件和技术的限制,卖出的不仅不是低配版甚至还是高配版……顽军工业能力更强,另外又填充了无烟炸药,于是顽军手里的火箭筒威力更大。
不过现在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