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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例案(2 / 2)

刚来吕宋,他以为是偏僻之地,殊不知吕宋的规模超乎想象。

十二万户,民五十三万。

其中这些年陆续迁移来的汉民,以及早就定居的汉人,共计十余万。

西夷八万。

土人三十五万。

吕宋严格执行着教化之道,先把土著划分为生番、熟番,然后不断的教化,分化其头领,再让其变为编户之民。

近十年的时间,效果显著。

财政上,吕宋一年赋税三百余万,这些年上缴比例不断地提高,已然是五五分成。

一年截流下一百五十万块银圆,这是多么庞大的一笔数字。

占据大头的吕宋水师五千余人,一年的耗费不过五十来万,大小官吏,巡防营,合计俸禄三十万块,盈余五六十万。

郑森来到吕宋,最头疼的就是如何正确有效的花钱。

修路铺桥,建社学,建义仓,镇压土著。

二十县的地盘,能花多少钱?

而且,在所有人眼里,他不过是萧规曹随罢了。

“大哥——”

洗漱的功夫,忽然其弟郑川忽然前来,脚步匆忙。

郑川是郑森遗留在外祖父的胞弟,一直想要回国,但却被幕府所阻,后来大明威逼幕府为属国,其才得以脱身。

他也是从田川七左卫门改名为郑川。

在郑森来到吕宋赴任时,郑川作为郑家海贸的掌控人,随其一同而来。

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仆从,幕僚等等,尽县其南安侯府的豪气。

郑家虽然交出了军队,但凭借着海贸上的底蕴,一直占据海贸的领头羊位置,每年盈利上百万银圆。

郑森来到吕宋任职,那么郑家的触手自然也要南下。

“怎么了?”

郑森不慌不忙道:“天又没塌下来,急什么?”

“大哥,今天可是吕宋乡试的日子!”

郑川平缓了脚步,语气却依旧急切。

在金堡和郑森的联袂上书下,朝廷允许吕宋举办乡试,而不用去参加顺天府的乡试,争取那稀有的名额。

金堡自然是回馈治理十年的吕宋,而郑森则想的是政绩。

绍武十九年的会试,就连察哈尔都有了一人,吕宋依旧挂零,这是何其难堪。

所以为了多进士,就得举人。

举人要想多,就不能去竞争顺天府的名额,得有自己的名额。

人数一多,中进士的概率也就高了。

当然,说到底,郑森的人脉可比金堡强多了,所以此事才成。

一般的乡试在八月,但吕宋那时候是雨季,大雨滂沱下不合适,所以就安置在六月,这个雨季刚开始的阶段。

雨不大,而且还凉快。

“我知道。”

郑森随口道:“虽然是第一届乡试,但到底是主考官安排,我凑什么热闹?反倒是容易犯忌讳。”

乡试的主考官由朝廷安排,地方官顶多当同考官。

“可,这乡试可是您出头的。”

郑川不解道。

“你呀,切记,凡事占了功,就莫要多提,显眼不说,过犹不及,容易给人心里产生狭功图报的想法。”

郑森随口教训着胞弟,然后慢悠悠的用起了早茶。

一碗米粥,一碟咸菜,以及四个大肉包。

兄弟俩又说起了生意。

郑川对此倒是头头是道:“荷兰人在日本倒是亲善的很,但在这海外,则是咄咄逼人。”

“不过咱们郑家的招牌响亮,倒是做起了买卖,无论是朝鲜,或者日本的货,他们都收,最要紧的生丝也能弄来。”

“这要是弄的好,一年能走二三十挑船。”

“那便好。”郑森面不改色。

从小他就见多了钱,虽然不至于何不食肉糜,但对于钱已经不怎么在乎了。

南安侯,吕宋总督,这两个东西,才是他最为在意的。

这一任要是做的好,八部尚书就可为之了。

聊了些许,待食罢,镇海知县和通判求见。

镇海县,就是如今的吕宋总督府治。

吕宋总督府不设府,总督直管二十县,倒是游刃有余。

“让他俩人进来。”

郑森无奈道。

二人恭敬而来,问了个好后,就说明了来意。

原来这是关乎遗产的一场官司。

主要是其家庭格外的复杂。

一个叫阿方索的西班牙人,在吕宋生活了几十年,历经西班牙和大明统治,已经是纯粹的土著了。

在大明统治吕宋时,施行的大明律,故而允许纳妾。

阿方索立马来了兴致,一连纳了五六个妾,有西班牙人,也有土著,汉女,毕竟他有钱,又不违法。

十来年下来,倒是有了七八个子女,加上原来的,超过了二十数。

前不久病死了,可巧没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消失了,争家产就成了主题。

其正妻早死,所以西班牙小妾要求长子继承制,即长子继承一切家产,其余的子女三瓜两枣就打发了。

这立马就引起了矛盾。

土民小妾则要求按照土民规矩,以幼子继承全部家产。

汉人小妾则要求以按照大明律,施行均分原则,人人有数。

按照常识来说,应该是大明律为准,但在吕宋这个复杂地域则不同。

在吕宋,刑法执行与大陆一样,而在民事上,采用的是糅合习惯法模式。

即,西班牙人可以遵守长子继承制,不违法;同时,均分财富也不违法。

因俗而治,尊重习惯,合法纳税。

这个阿方索则是吕宋第一例如此复杂的家产继承,更关键是没有留下遗嘱,这就让人头疼了。

按照哪一方都行,但哪一方都不行。

镇海知县和通判,只能招总督来解决。

因为这是个经典的例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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