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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司法权(2 / 5)

叹了口气,郑森摇摇头。

亲民官难做,这是他早就已经有预料了,但谁知却是如此难为。

朝廷的政改,省府的要求,他都需要完成,而且对于百姓,更是要统驭,尤其是拿捏那些士绅,吏部视为对他的考验。

说的简单,一句不偏不倚,但做起来极难。

早在湖广时,如今的皇帝,曾经的豫王,就在幕府之中改革官制,增添了通判一职。

即,从七品,专门负责地方司法审判,一切的大小案件,诉讼,都由通判来负责。

而作为知县,只有最后的审核权,并不能具体干涉其事宜,毕竟人家的上头是省按察使,与布政使同级。

但自有国情在此,知县如果想要干涉案件,自然有各种办法,例如打回案件重审,亦或者指示衙门不配合,卡预算等等,足以让通判难为。

“区区一个小舅子,府君就敢干涉本县诉讼,这要是传扬出去,我这个知县还干不干?”

郑森看得门清。

事关府君亲戚,他乐于在门外看热闹,但是一旦掺和进去,那就黄泥巴掉裤裆,洗脱不得。

而且对于他这个知县的威严,也是巨大的打击。

“告诉李通判,一切要秉公处理,本县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郑森正气凛然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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