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炮灰沈金台,正好反过来。
有钱的妖艳贱货一个,自己拿钱砸出道的,奇装异服爱出风头,一出道就是血雨腥风,打着“不红就回去继承家产”的富二代名号,也曾是娱乐圈顶级流量。本来大好星途,却自己作死,脑子抽了,爱上了阎秋池,还为爱隐退,谁不知道阎秋池是白清泉的土豪粉!
贱就一个字,傻逼两个字!
人活在世,“贱”和“傻”但凡沾了一个,都不会有好下场,何况一次沾了两个!
男人没追上,家里就先破产了。
这时候应该赶紧回娱乐圈搞事业了吧?毕竟已经从“不红就要回去继承家产”,变成“不红就要回家种地”啦。
不,他背负着炮灰的使命,反而因为家里破产,追阎秋池追的更凶,用尽诡计爬上床,还被男主踹下来。
他看这本小说的时候,就差点被这个脑残男配气的半途弃文!
没有事业心的男人要不得!
炮灰男配也要有点尊严好不好!
上一世他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人生唯一爱好就是演戏,只因为相貌不出挑,只能给花瓶和鲜肉做配,好不容易熬了个提名,去颁奖典礼的路上还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