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火鸟小说网>都市言情>雄兔眼迷离> 沆瀣(一)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沆瀣(一)(1 / 4)

推开窗,外头是一片艳阳。已经好几天不曾歇下,薛凌终于于昨夜到达鲜卑大都。手脚并用的比划才找了个客栈住下,一直睡到现在。这一路山山水水与去年底往平城时一般无二,只是花红柳绿到底比冰天雪地到底多了几分颜色。另外,就是她没有经过平城了。

从京中到平城昼夜行马,差不多三日余即可到达。但马跟人一样,再好的身子也经不住折腾,故而累了就得下来慢慢走着。一路到宁城时,她又歇了一晚,自然是少不得去以前的地方看看。看得多了,脑中杂念更多,干脆就绕了个道。出了梁国,在草原上又行了一日有余,才到达鲜卑的王都。

与羯人游牧不同,鲜卑受汉人文化影响更深,其王族拓跋氏也是传承数代,选了比较安稳的地方建立大都,称王城或王都。这些资料,小时候零零散散的看过不少,这会要翻,也能翻出。因此,这次倒比上次找羯人的部落容易,起码目标明确,一路前往即可。

昨晚天黑不觉得,现在看来,街上吩嚷,人流比之京城也并不逊色多少。间或还有几个汉人行走其中。薛凌对鲜卑还算熟悉,知道那叫行胡商。梁人古来有之。莫说梁胡族别不同,就是梁国境内一城之隔,所产之物也是大相径庭。你看我的更好,我却觉得你手里稀奇。自然有人两地来回倒腾,赚取不菲的银钱。

虽然国与国之间没有大宗生意来往,但这种寥寥数人的来往,官府却一直不禁止。薛弋寒在时,薛凌也经常看见有三五人的商队驮着些梁国特有的小玩意往鲜卑去。只是,那时候双方已经很多年不打仗了,现在西北之痛才四年不到,鲜卑王都居然也是汉人不少,着实让她有点惊讶。

看了一会,薛凌收回目光,对着屋里铜镜换衣服。来时,她换了男装,为的是骑行方便,当然还有一点赌气的成分,存心想看看,能否有人认出她是薛弋寒之子。跑了这几日,心里头终是又放下了一些。而且,来鲜卑是为了尽快见到拓跋铣。自然是越引人注目越好。这个王都大街上,应该再不会有什么比一个独行的汉人女子更引人注目了。

在齐府生活了小半年,别的没学到,发髻倒是挽的熟练。首饰胭脂也随身带了些,将就着糊脸上,铜镜里人影瞬间变了模样。薛凌手指触上去,突然想道:这铜镜,怕也是梁国贩卖来的。

胡人五部中,她最熟悉的应该就是鲜卑了。按梁人史书上说的,胡人很久以前差不多是五分天下,谁也不惧谁。但不知为何,自她出生起,胡人就是鲜卑一家独大,又正对着平城,是日常重点防护对象,薛弋寒念叨的自然更多些。不过,不管是鲜卑还是羯族,胡人的工艺实在差梁太远,铜镜这么精细的小玩意,草原上是长不出来的。

换好衣服下楼,果然大多数目光都集中了过来。她生的秀气,这两年养的皮肤白净,再加上身量又矮一大截,明显是个汉人。王城里汉人也见的多,但正如薛凌所想,一个独行的汉人女子还是太过引人注目了。

事情虽然急,却要慢慢办,今天能在大街上把鲜卑王宫的事情摸熟点她就很知足,再等天黑了看看能不能偷溜进去看看。虽然对王都还算有据可依,但史书上似乎并没写到有哪个梁人曾去过鲜卑人的王宫里头。

薛凌对周遭目光浑然不惧,袖子平意已是十分安全,更莫说她还带着轻鸿。只要不是鲜卑的军队直接围过来,就是高出两个头的羯人,她也自信能砍的和自己一般齐。

不料薛凌刚走下楼,路口就冲过来个十岁左右的鲜卑小孩子抱着她腿不放。幸好手收的快,但她被吓的不轻,冷了脸没说话。鲜卑与汉人语言不同,这么个小孩子更是没什么好说的。

小孩子却笑的灿烂,见薛凌不说话,字正腔圆的喊:“姐姐,姐姐,你可要买个人帮你传话,我很便宜的。”

原来王都时常有汉人过来做点买卖,有些会自己带着个懂两地语言的人做中间翻译,却也有付不起钱的小商人,只要给的银子是真的,其他也不拘泥说了啥。就有本地的人钻起了这里面的门道,千方百计学了汉人生意,专做那些商人的传话人,赚些小钱。小儿精明,一见薛凌汉人,身旁又没个人跟着,立马贴了上来。

薛凌对买这个词不是很理解,在梁国,买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儿,她可没啥打算带个胡人回去。

小孩子还在祈求:“姐姐,我只要二十文钱一天,很便宜的”。在王都,这个价钱其实已经不便宜了,不过是看薛凌像是第一次来,诓她的罢了。

但这个钱对薛凌来说,实在不是什么事儿。且听小孩子说是按天算,才明白大概两地文化不同。说白了,只是给自己打工而已。这就很合人心意了,虽别人讲述过的话不能全信,但出了拓跋铣,其他人说什么实在没什么重要的,带着个能传话的,起码吃饭方便很多。

薛凌蹲下身子,和小孩齐平道:“你什么汉人话都会说?”

小孩子道:“那是自然,我爹以前是跟汉人做生意的,我从小就学,什么都会。”

几个字说的连贯,腔调也模仿的很到位,就是断句有点坑巴。因年岁较小,听着道不算怪异,反而有几分逗人乐的感觉。薛凌亦有点想笑,她来之前特意换了些碎银子,拿出一块来在小孩子眼前晃了一晃道:“好啊,我买你了,你就一直跟着我,直到我走。”

小孩子看着那块银子,吞了吞口水。他听阿爹说过有些富商很是大方,随手就是一大块白银,可自己从没遇到过。他还小,自然不知道,这三四年来,一个汉人若不是走投无路了谁往鲜卑跑,自然是一文钱都看重的要命,哪还有多的给别人。

薛凌看他半天不拿,便塞到手里,道:“总得给我说个名字吧,不然我叫你什么好。”

“吉祥,我叫吉祥。这是汉人的名字,爹说你们汉人喜欢”。吉祥不可自信的把那块银子放嘴里咬了咬,然后才小心翼翼放进兜里。这一小块,没准能买头羊呢。

薛凌失笑,慢慢起了身。吉祥说的没错,汉人还真是喜欢吉祥这个词。

有了个能开口的,行动就方便了很多。此地虽然跟平城有段距离,但差距反而比京城和平城之间的小。吃食风俗也相近。薛凌好久没回过平城,再吃到这些草原味浓的东西难免心生欢喜。

想是给了钱,吉祥也开心的很,一路叽叽喳喳没停过。最令薛凌满意的是,这地儿竟然不禁止骑马,只要速度慢些,不伤人即可。薛凌乐得快些,大手笔直接买了两匹,想着回去时不要了丢给吉祥也行。两人一整天吃喝玩乐,将王都几条主街转了个便。自然,也找到了王宫的位置所在。但薛凌看了一下守卫,还是挺严密的,比起魏塱那狗的皇宫也差不多。自己要硬闯,还真是有点难,关键是看着地儿也很大,就算自己进去了未必就能找到拓跋铣。

再回客栈的时候,脸上焦虑就多了些。吉祥在旁边看着,小心翼翼的问:“姐姐是不是嫌我今天不怎么好?”

薛凌看了他两眼,道:“不是,只是我在想事情。”

吉祥马上又换了笑脸道:“那可太好,明天我就来此处等姐姐吗?”

薛凌凝了凝神,明天,明天她还真是不知道去哪。只是随口应道:“嗯,你明儿还来这就行了。”

“谢谢姐姐,谢谢姐姐”。吉祥临走又掏出两个铜板给店掌柜,一溜烟跑了。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