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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三四章 接管鹏发展(三)(2 / 4)

两笔贷款分别是10亿元和5亿元,1998年6月,先后由鹏发展羊城分行、椰城分行、沪海分行等三家分行出账,分别贷给中财投资和首创网络,为期二年;由于贷款数额巨大,除了分行行长的签字盖章外,还有行长周宁的签字盖章。

两笔贷款的申报用途分别为建设全国性的连锁网吧及农村科技信息体系暨农村妇女信息服务体系。

2000年6月到期后,两家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按时还本付息,3个月后,这两笔15亿元的贷款变成了不良贷款,相当于鹏发展不良贷款总额的16%!

凭着专业素养,赵志浩一眼就看出这两笔15亿元的不良贷款有问题,被发现后,对方领导也没有继续隐藏,告诉他,周宁行长从开始就知道,这两笔15亿元的贷款就是为京城东直门交通枢纽暨东华国际广场商务区项目准备的,项目权益人是京城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东华置业),法人是张永力。

东华置业为这两笔15亿元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

赵志浩惊讶不已,立即写成报告,发给项目融资部经理秦辉,报告立马就到了李涛的手里。

李涛马上打电话汇报,电话里听出孙健并不惊讶,以为赵志浩已经汇报了,指示李涛以过渡期管理委员会主任的名义,找周宁和陈照民谈话,让周宁找张永力,以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的土地作为抵押,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处理这两笔15亿元的不良贷款。

李涛不知道,孙健听说后,不仅不惊讶,反而十分庆幸,提前暴露,提前解决,不留后患。

只要周宁让张永力的东华置业重新签订借新贷还旧贷的业务,15亿元的不良贷款就有了正主,孙健就不追究周宁的法律责任了,鹏城是否追究周宁的其他责任就不是孙健需要关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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