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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给宝贝们的新年礼物(1 / 3)

《总裁失忆后竟叫我老婆》来源:

叶思南经历了没日没夜疯狂赶稿每天只睡三小时的昏暗一周以后,终于把写好的稿子交给了季漓。

面前这个帅气且高不可攀的男人是他的老板,他神色凝重的接过了自己的剧本,一双淡漠的眸子波澜不惊的看着a4纸上的铅字。叶思南摒住了呼吸,他是真的害怕从季漓那嫣红的嘴唇中听到半个不字。

“可以了。”

季漓简简单单的三个字让他如获大赦一般,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沸腾了起来,他顶着乌青的黑眼圈,满脸都是疲惫:

“老板,我申请提前放假,这些天我觉得自己要猝死了。”

季漓点了点头,微笑着跟他说了声辛苦,一举一动透露着让人无法忽视的贵气,自家老板出身贫寒,并不是什么世家大族的公子,但是却有着格外坚韧的气场,那是只有历经苦难锤炼,而从深渊中复生的人才特有的不容小觑的气质。

真好呢。

叶思南很是羡慕他。

腊月二十六,叶思南开始放假,他第一件事情就是补觉。

把家里的窗帘一拉,不管窗外是白天还是黑夜,他只需要将身体托付给柔软的床铺,然后凭着本能酣睡下去。

他睡了将近十四个小时,期间醒过几次去上厕所,然后很快就进又入了沉睡之中。

与此同时,他也做了十四个小时乱七八糟的梦。梦里的内容他记不清楚,只觉得若是能将自己的梦完整的写下来,应该是一部不错的小说。

叶思南有一个小说梦,这个梦在现实和梦境中都没有实现过。

他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屏幕上显示的是老妈两个字,他不得不接。

“咳咳......”为了避免老妈发现他这个时候还在睡觉,他接听电话前特意清了清嗓子:

“妈,咋的了?”

结果他老妈耳力超群,还是听出来了,电话那头传来吼声:

“你在干什么?!还在睡觉吗?!这都几点了??”

他把电话拿远一点,想要跟妈妈稍稍解释一下自己前几天工作连着只睡了两三个小时的事情,但这无疑会让事情更糟,直至演变成妈妈发动各项技能劝说他辞职回家考公务员。任何一个成熟有理智的成年人都知道应该如何进行选择,于是他选择了沉默,静静的等待妈妈发泄完。

“你说你今年不回家了?”妈妈发泄了一大通,终于将话题引回了主题。

“对呀,不回去了。”叶思南老老实实回答。在公司统计今年不回家过年人员名单的时候,他首当其冲的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写自己名字的时候,他表面十分淡定的维持着自己高冷沉稳大编剧的形象,心中却有无数个小人在欢呼雀跃着。

过年不回家什么的,实在是太棒了!

他倒也不是不想念父母,只是他这些年在外面混的并不好,根本没有达到父母对他的期望。他回到家前两天,父母兴许会因为久别而对他笑脸相待,可时间一超过48小时,便怎么看他都不顺眼,还没有食用毓婷的期限长呢。

他笑了笑,觉得这个梗很好,可以用在自己的小说当中。

父母不满意他的工作,原因有二,一是私企,不稳定,说不定哪天就倒闭了;二是因为总熬夜,对身体不好。父母心中他最理想的工作就是回老家当公务员,给国家打工,是个铁饭碗,永远不会有失业的危机,体面不说还很清闲,总之父母那一辈人,对于公务员事业编总是有着异样的执着。

“你说你,挣钱挣钱,这些年,你挣了几个钱回来了?还不如回家老老实实考个公务员。”

叶思南觉得自己家老爸老妈很奇怪,不知道是对他这个儿子过于自信,还是对他这个儿子过于不自信。他们总是觉得,他们儿子去考公务员,百分之百能上,出去创业赚钱,百分之一千赚不来。

可公务员哪有那么好考的呢?叶思南曾经在父母的软磨硬泡下动摇了信念,自己偷偷在网上买了一套公务员的教材回家,装模做样的翻了几页,事实证明,他已经过了学习的年纪,或者说,是他打心眼儿里就不想学习。教材里,数量关系让他头晕目眩,判断推理让他抓耳挠腮,一整本书密密麻麻的字,他只从里面看懂了一句话:趁早放弃。

叶思南有别的事情想做。

他想要写些东西,他想要世界听见自己心里的话。

只可惜,他目前还没有成功。

他活到现在有两个可以称之为是偶像的人,一个是他现在的老板,寒门贵子冰山美人季漓,另外一个,则是耽美大神苏程织,笔名“成之”,这位一出道就获得了网络文学奖,被称作天才少年的作家,是他创作事业的目标。

在双耳被母亲带着关心与抱怨他听了不下一百遍的老生常谈折磨了一个多小时后,他的双耳终于迎来了解放。

习惯性的点开了文学网站界面,他开心的发现,自家成之大大更新了。

怀着虔诚的心情读完了大神最新的作品,他再登录上自己的作者号,看着里面的文章,里里外外透露出两个字——

“垃圾”。

他是怎么觉得自己有文学天赋的呢?是因为在学校获得了几个征文大赛的奖项吗?可那都是校级的啊。还是因为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总把他的作文当成范文来朗读吗?可那是因为别的同学都没有认真写啊。

他凭什么觉得自己能够靠写作拥有一些建树的呢?

果然他是在做梦吧。

他负气的关掉电脑,连那唯一的一个读者评论都没有看。反正点击不过十几个,就算有人评论,也是读者们对他的怜悯,不用看他也知道,读者应该留的是两个字——

“加油”。

加油,说起来倒是很容易,可有时候,事情似乎并不会因为加了油就变得好起来。

手机铃声响起,他的心里一惊,害怕是自己老妈杀了个回马枪,直到看见屏幕上是自己狐朋狗友的名字,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朋友叫他喝酒,那就去吧,正好他现在烦得很。

叶思南常年熬夜,又是辛勤的打工人,白天上班赶剧本,晚上还要写自己的小说,所以总是眼圈乌青,一脸的疲惫之色,看着像是那种谁也不diao的狠人,事实上他也不怎么喜欢说话,毕竟又是写剧本又是写小说,言语输出已经够多的了,他实在是没有什么表达的欲望了。

如果把他那一脸疲惫删去,他倒姑且也算是个帅哥,盘亮条顺而且,屁股很翘。季漓他们公司没有丑的,估计是好看的人都会互相吸引,毕竟他们的老板是个百年难遇的大美人。

叶思南去了酒吧,跟朋友一边聊天一边喝酒,偶尔点根烟,但绝大部分时间他都在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这是他身为一个创作者的习惯,他总是喜欢去发现那些别人喜欢忽略的细节。

吧台里面,一个柔美的年轻人吸引了他的注意,他皮肤白皙,头发染成了夸张的墨绿色,那是时下非主流青年最喜欢的颜色(仅代表叶思南观点)。他一双眼睛笑得弯弯,颇具有女性的柔美气质,但柔美中又带了几分阳刚,总之是一个漂亮的人。漂亮归漂亮,但又很浮夸,他的头发稍稍有些长,一看就不是干事业人的长度,淡淡的自来卷,毛绒绒一直蜷缩在脖子处,他的眼珠是浅灰色,估计是戴了美瞳,耳朵上扎了好几个耳洞,亮晶晶的耳钉闪的人睁不开眼来。

他穿着深v领丝绸质地的薄衫,恨不得把胸脯都露给别人看似的,那薄衫质地清透,隐隐约约能够看到他衣服下优美的线条来。

就是这样打扮浮夸的人,在酒吧里似乎格外的受欢迎,身边围绕着不少的女孩子,说说笑笑,画面很是和谐。

大概因为那人和自己不是同类,或者说他在人群中无论是长相还是打扮都比较亮眼,叶思南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察觉到叶思南的目光,那人也看了过来,朝着他眼睛一弯,露出一张灿烂的笑脸,脑袋也往旁边轻轻的斜了一下。

那样子俏皮极了,好像周遭都泛起了小萌花。

叶思南被人抓包,便害羞的撇过头去,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放在嘴里,想要点燃缓解尴尬。

结果,怎么点也点不着,直到他的好兄弟骂了他一句傻逼,他才知道,自己烟拿反了。

反向抽烟,最为致命。

那人似乎也看到了他的窘态,笑得更开心了。

之后,两个人便不再有交集。叶思南依旧过着自己很不满意的人生,快要三十岁,毫无建树,并且不能够坚定信念,偶尔会动摇,想要辞掉工作回老家考公务员,但公务员又考不上。在听从父母之命和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之间反复横跳,精神上遭受着巨大的折磨。

但在这巨大折磨之下,他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写作事业,当然,依旧凉的吓人。

他所知道的自己是有一个读者的,这个读者不怎么冒泡,但每次却像是和他心有灵犀一般,在他凉的想要放弃的时候,就会给他的文章评论。评论很简单,往往只是寥寥几个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加油。

每次他想要放弃的时候,想要干脆坑掉不写的时候,觉得自己没有天赋不适合吃这碗饭的时候,这两个字,都成为他从床上爬起来,继续敲打键盘的原动力。

写下去吧,再烂都要写下去,就当是为了这个人。

这个读者的id是一串数字,连名字都没有取,他有时甚至会怀疑这个人是哪里的盗文号,可他的文章冷到连盗文网站都懒得盗,网上一篇他的盗文都没有,他便放弃了这个猜测。

他无数次点开这个人的收藏专栏,想要寻求一些蛛丝马迹。结果一点线索都没有,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这样做,或者,他只是想离这位忠实的读者更近一些。

*

自那次跟朋友一起去了酒吧之后,叶思南就再也没有出门,趁着休假不用写剧本,潜心研究写作技巧。

说是潜心研究写作技巧,其实就是把自家大大苏程织的文看上两三遍,然后再去看着自己的文,大骂两声“垃圾”。在恨不得现在就完结的痛苦心情下,想到了那位只有一串数字做昵称的读者,然后痛苦的打开电脑,一边嫌弃着自己的文笔,一边手指在键盘上飞舞。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除夕夜,他更新完一章后,便跑去跟他妈视频,虽然自己在这边的生活并不如意,但他却要装作自己很好的样子。他妈在那边炒了好几个菜,他在这边拿了桶最贵的泡面泡开,一家人凑在视频前吃着年夜饭,然后......

话题不知不觉又从张家长李家短,落到了他的工作以及个人问题上。

叶思南叹了口气,觉得老爸老妈跟他提这些事儿,有点作贱他这桶平时舍不得吃的进口泡面。

但大过年的,他也不好找自个儿爹妈的不自在,在承诺五一劳动节一定回家看望二老之后,才怏怏的挂断了电话。

快速吃完泡面,距离他发文已经过了两个多小时,他紧张的打开了作者后台,虽然不怎么抱希望,但是就......还是,忍不住想看一看。

惨淡的点击后面,评论的数字为一,他竟有些欣喜若狂,点开评论一看,数字君读者今天的留言格外的长:

“大大新年快乐!新的一年请继续加油!”

居然、居然超过五个字了!

而且头一次,头一次有人称呼他为大大诶!满足感席卷了他的心,他立刻穿上外套,打算下楼买两听啤酒庆祝一下。

*

他也没有想到,在他拎着酒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那个之前在酒吧里碰见的年轻人。

他还是穿着上次看见他时的那一款v领薄衫,他似乎特别钟爱这一款式,只不过这次是黑色,精致的锁骨露在外面,显得格外的性感。外面套了厚厚的银灰色羽绒服大衣,没系扣子,敞着怀躺在街边的长椅上。

葱白的手被冻的通红,掌心向上,轻轻的放在脑门上。他的嘴巴微张,从里面呼出浓浓的白气来。

虽然已经立春,但半夜天气还是很冷的,他这样躺在外面一晚上,会被冻死的吧?

除夕的鞭炮声不绝于耳,烟火的光芒远远的映衬在他们身上。

这年轻人雷打不动的躺在长椅上,丝毫不为外界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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