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嘲笑元初。
元初生气了,抬起头看着他,很认真地说:“看在从小就认识的份上,这一次我就原谅你了。我要重申一点,我没有向他表白……”
“你敢说你今晚没找何文轩?”阿东打断她的话,说得又快又急,好像抓jian成功的丈夫。
“咳,注意你的语气。”元初哭笑不得,“我是找他了,但不是表白啊。何文轩成绩好,这次期中考试考了第一名,我就问问他有什么好的学习经验。”
原身那个不开窍的,好像看不到少年对她的付出,一心只拿他当小伙伴。还是在巷子事件发生后,少年对她失望至极,这才断了联系。
元初接收完记忆,把面前这个少年的心事看得清清楚楚。
难为他了,这具身体都快胖成猪了,他的喜欢居然没有变过。
想到这,元初赶紧补充道:“我才读高一呢,不可以早恋,以后你别听风就是雨。我可以向月亮发誓:从今往后,我要认真学习,绝不早恋!”
生怕少年不相信,元初举起右手,朝着天上的一轮弯月保证道。
阿东笑了,笑声轻快,显然心情已经好转:“月亮说它已经知道了。你还没吃饭吧?赶紧回家,叔叔阿姨肯定等急了。”
两人住同一小区,但不同栋,阿东默默地跟在元初身后,一直把她送到楼下,看着她上了楼,又在原地等了几分钟,这才离开。
“元初,怎么才回来?”刚进家门,妈妈刘凤就热情地迎上来,接过女儿的书包,“快去洗手,就等你开饭了。”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面积八十八个平方,只住一家三口也不算很挤。元初穿过客厅,去洗手间洗手。
出来后,爸爸沈青山已经把饭菜摆上桌了,只有两样菜,一盘素炒豆芽,一大盆猪脚焖黄豆。
汤盆装得满满的,猪脚都堆得冒了尖,每一块都色泽油亮,焖得烂熟,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元初的口水都出来了。
她刚进入这具身体,残留的喜好告诉她,她想吃,好想吃,面前这一大盆,她一个人就能吃掉大半盆!
不行不行,猪脚好吃,可是身上的肥肉也很要紧。
吃肉一时爽,减肥愁断肠,饮食一定要克制,要适量啊!
“元初快来!有你最爱的猪脚!”沈爸爸见女儿站着不动,就喊了一声。接着又在盆里挑了两块他自认为最好的,夹到女儿碗里。
元初坐下来,看着面前的碗。
那两块猪脚都是肥瘦相间的,肉尖尖好像都还在颤抖,一滴汤汁从顶端落下来,滴进白米饭里,瞬间就将米饭染上最好看的酱金色。
再看看爸妈的碗,他们每人夹了一筷子豆芽放进碗里,却并不急着吃,都在看着元初。
这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
如果元初不来,这个世界的剧情发展只会如她接收到的那般,原身并没有成为父母的骄傲和希望,甚至连父母对她的最低要求——只要你好好的就够了,她也没有做到。
原身越长越胖,工作不如人意,因为性格不好的原因,不仅在公司不得同事上司们的喜欢,在相亲市场上也是屡屡碰壁。
别人家的孩子都结婚生子了,自己的女儿却始终嫁不出去,被人挑剔嫌弃,沈爸沈妈愁白了头发,甚至提出只要男方愿意,家里的房子可以添上男方的名字。
就这样,直到四十岁,原身还是嫁不出去,直到41岁猝死,让两位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余生一直活在悲痛中。
元初拿起筷子,把自己碗里的两块肉分别夹给爸妈。
夫妻俩来不及阻挡,沈青山说:“你自己吃,别管我们。”说着,就要把肉还回去。
元初捂住自己的碗,笑眯眯地说:“我今晚不想吃肥肥的,我自己挑一个。”
她从盆里选了一块最小的又全是瘦肉的,夹进自己碗里。
夫妻俩对视一眼,刘凤想了想,柔声问:“女儿啊,是不是学校里有人说什么了?”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爱美,正是对身材最敏感的时候,肯定是有人给女儿起难听的外号了,不然她怎么连猪脚都不吃了?
沈青山赶紧接上:“你不胖!一点也不胖!你现在这样的身材刚刚好!我一看到那些瘦成竹竿的小姑娘我都替她们焦心,风稍微大了点,人都给刮跑咯。皮包骨有什么好看的?还是元初这样白白嫩嫩的最漂亮。”
沈青山满脸认真,语气慎重,不知情的还以为他正在宣誓呢。
“就是。”刘凤点头,“你现在还是学生,正是长身体需要营养的时候。就算想减肥,等进了大学再慢慢减,到时候妈妈陪着你一起做运动。你告诉我,是谁在说你坏话?我去找你们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