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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3 章 093(1 / 2)

《前夫求我做皇后(穿书)》来源:

购买率不足,请排队候车,正文君正在开来的路上《外室宠》

玖年翡/文

晋江独家

沈青青趴在书案上睡着了,混混沌沌,屋外叽喳雀儿声叫个不停,将她从梦魇里扯了出来。

见炉子里的炭火还旺着,她润了下笔,迅速将梦中所见记了下来。

似乎也只有在梦中,才能将支离破碎的记忆拼凑起来了。

即便从怪梦出现到如今已经过了整整一天,沈青青那对儿清澈的杏眼中依旧带着抹尚未消化干净的惊讶与迷茫。

她竟然是个穿书者。

昨日小寐,短短几个时辰,跟走马灯似的,将她的曾经匆匆展现,要不是那些画面太过光怪陆离,她又怎么会轻易相信这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不过怪梦里只有她穿书前的生活,至于穿书后,她穿成了谁,又发生了什么,依旧毫无头绪。

既然通过梦境已经找回部分记忆,相信其他的,早晚有一天也能记起来吧。

她定定地想着,将最后一笔落下,俯首吹了吹宣纸上未干的墨迹,又翻回第一页重新读起。

一两场梦下来,所得信息不多,她叫沈知意,小名青青,穿书前刚刚高三毕业。

那时恰逢暑假,她跟同学猫在书店里看书,偶然间被自称洪荒系统的家伙随机选中,送进了书中体验生活。

这时,脑中忽而闪过什么。

哦,对,当时洪荒系统说过,交流体验为期一个月。

要不是说只有一个月,她才不会答应穿书。

可……这明显是个骗局。

沈青青眉头轻蹙,低头瞟了眼身前鼓囊囊粗布衣裳。

她很确定,自己在书里待了绝不止一个月,时间久到足矣让她从小丫头变成一个身材妙曼的女人。

想到这,沈青青雪颊一粉,思绪里突然乱入一股强劲有力的力道。

那人弓身埋在那,炕头上烛火摇曳,将对方精壮的身材与手中的雪白照的一清二楚。

清澈潋滟的黑眸映着她羞涩的小脸,男人俊秀的眉眼弯成个好看的弧度。

唇瓣微动,沉哑的,一遍遍地唤她名字。

“青青……青青……”

大约半年前,她成亲了。

这亲成的很随意,随意到连对方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因为她男人跟她一样,也是个记不得事的,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是她给起的。

西洲。

她叫他阿洲。

没有良辰吉时,没有红妆嫁衣,只有两个脑子半坏、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新人,春寒料峭,就这么报团取暖,稀里糊涂的过上了小日子。

沈青青记忆不好,不过成亲这件事,她记得一清二楚,脑海里一旦出现当日场景,周围的细微声响如在耳畔。

红纸皮包着的白蜡烛不是好货,掺了猪油,从点上起便噼里啪啦,忽明忽暗的灯火下,一方红布遮着高台,只放着一坛子浑浊的米酒。

桌下跪着两人,身着素衣,腰间缠着两根下午她刚拿凤仙花现染的红布条,就这么拜天、拜地、拜对方,木讷的磕了三个头。

这怕是世间上最寒碜的婚礼了。

虽然简单,但只要一想到当时场景,心里就止不住泛起暖意,天地之大,她一个一无所有的小丫头自此之后有了家,有了依靠。

“咔”一声脆响,雪压断了枝头,闷声落了一地,沈青青这才回了神儿,听见有人敲门。

她将册子收好,起身开门,原来是邻居王婶。

王婶在外面等了有一会儿了,压着唇角以示不满,直接迈进房门,快速扫了眼屋内。

屋子里东西不多,但样样精致,一尘不染。

特别是一入门,屋里烧的正旺的炭火簇出团暖气,直直扑面。

王婶眼珠子一转,笑吟吟的说:“呦,沈氏,你男人可真能干,他走了得有十来天了吧,这是留了多少炭啊,这才刚入冬,屋子就烧的这么暖和,今年虽然雪多,但冬天还长着呢,省着点用吧。”

王婶看上去三四十岁,是三溪村的原住民,平日村里鸡毛蒜皮的大事小事都爱掺和一脚。

她知道刚搬来的夫妇成亲没多久,家里没个长辈帮衬提点,她来了,自然而然拿出了长辈的架势。

现在,她担心新妇一不留神把家里炭火都烧光了,等天冷了挨冻。

“阿洲说这几日会冷,让我多烧些,毕竟冻到了看大夫的银子可比烧炭多多了。”沈青青小声答着,折身给三婶倒了杯水,还捻了小半朵晒干的金菊泡进去。

见到王婶,她是有些怕的。

怕被她数落。

刚搬来那会儿,自己什么都不会,大事小事都是阿洲去做,给来帮衬的村里长辈看傻了。

村里的农活家务一向都是女人来干,男人负责出去务工,回家要女人伺候。

所以在他们眼里,女人可以长得丑,但不能不干活。

还没见过哪家男人这么疼媳妇的,能把她当祖宗似的供在家里。

更何况,新搬入的男人俊俏刚毅,周身泛着贵气,看着一点都不像是个会宠妻的人。

但见过沈氏后,众人骤然了然。

沈氏是个大美人。

用绝色来形容也不为过。

村里见过沈氏的,至今没人能忘了初见她时的惊心动魄。

那日,沈氏在人前匆匆露了个面,她穿的极素,一件青布压白边的小夹袄,下面配着条洗泛白的米色襦裙,裙尾点缀着几朵小蓝花,清秀俊丽。

她简单梳了个发髻,上面插着根竹簪,乌发顺在前襟,遮着大半雪颈,打过招呼后便低着头,密长的睫毛微微颤着,看上去乖巧恬静。

即便穿着素净平凡,也难掩丽质。

只这一面,便降服住了村里的大大小小。

当时就连爱挑人毛病的王婶都忘了要捡刺儿的习惯,怔在那,瞧着沈氏看个没完。

没人会不喜长得好看的人或物,特别是村子里搬入这么一户长相赏心悦目、待人和顺的夫妇,自然愿意多帮衬些。

在大家的帮助下,两人日子过的一日比一日好。

只是被沈氏样貌唬住一时的王婶,看不过村民的包容,想到自己辛苦带大三个崽子,家中大小事都料理妥妥帖帖,也没落得个比沈氏好的名声,自然不服,故而没少在人前人后的数落她。

到后来,村里起了些风言风语,说沈氏笨拙懒惰,怕是个富家千金,同家丁跑了去。

这些话进到沈青青耳朵,她生过气,倒不是气这些嚼人口舌的老妇,是气她自己什么都不会,平白拖累了阿洲。

说实话,以前在山头一个人住的时候没饿死,那是因为运气好,发现个旧宅,里面存的东西虽不多,但也够她当时用的,好在她会照料花草,之后种了些瓜果,自己吃的也不多,可以勉强维生。

好在上天是垂怜,让她捡到了阿洲。

虽然阿洲吃得多,但是个能干活的,小到缝补烹饪,大到盖房狩猎,每件事都做得妥当。

到现在青青还没发现有什么事是阿洲不会干的。

想到侧屋里阿洲走之前给她留下的满屋黑炭,青青暗暗在心中给她男人比了个大拇指。

有阿洲可真是好啊。

王婶眼睛顺着墙溜溜转了圈儿,发现这里哪儿哪儿都收拾的妥妥当当,实在没什么能挑拣出口的。

待想起自己敲门所为何事,赶忙把夹在腋下的纸封拿出。

“我听刘氏讲你会写大字,写的还挺好看,你看呐,我儿青牛头年儿要成亲,咱们村里的先生恰巧回乡,满村找不出个会写字的,今日婶子来就是想找你帮帮忙,给咱家写副对联儿,别丢了面子。”

“这……”

沈青青犹豫了。

她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穿书前,她是美术特长生,打小便跟着身为书画家的爷爷练字画画,之前记忆虽然没了,但写一手好字,画一幅美图,若家常便饭,信手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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