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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只道当时是寻常(1 / 1)

秦枫和燕向天随王家众人一同坐在王府正堂里头,看着满堂王家众人阖家欢乐,白发少年郎心上也是有些羡慕,摇摇头轻轻一笑,燕向天抱枪面不改色,对待外人如寒冬腊月的冰雪,看不出有任何波动。

王子建坐在秦枫身侧一一说道家里人,脸上洋溢着笑容,王磐第一次看着自家儿子百般讨好别人的模样,忍不住想笑,

陆丰小声咳了两声示意,还有外人在这里,难免会失礼,王磐爽朗一笑,叫出丫鬟沏茶。

王家老祖宗王清座上抱拳笑道:“多谢两位小友出手相助,想不到我壮年时所遇的小蟒已经都快要化蛟,想起来时间过得真是快极,你们年轻一辈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这些老家伙也得不得服老。

磐儿,给两位小友拿上醒神草,子建务必要将两位小友留在我们家吃一顿饭,现在时日已晚,明日再走不迟。”

王子建连忙说道:“秦大哥,今晚我们喝个痛快,明天再走也不迟,到时候我陪你一起走,好男儿心在四方,当有鸿鹄之志。”

王清看着孙儿,点点头笑道:“不愧是我王家的好男儿,有血性,咱虽然只是小门小户,也当以国家为重,你想随两位公子去南关的事,爷爷准了,你爹那边,他说了不算。”

王子建的母亲连忙掐王磐的腰,后者后知后觉看向座上的母亲,这可是王家的独苗,自己就这么一个儿子,沙场不比江湖,江湖上有些名头还能卖个面子,可是沙场上随时都会丢掉性命,

座上的老妇人摇摇头,秦枫紧接着站起身抱拳说道:“爷爷,还是不要让子建跟着我同行,沙场不比江湖,还能卖一个面子。”

王清看着王子建的目光,爽朗一笑说道:“小友可知我大秦家家缟素,百里唢呐长鸣接魂归,我的小儿子王麟也曾随同先帝征战沙场,最后死在南唐颂灵谷一战,现在大秦危难之际,边关告急,王家不能座上壁观,就让子建随同小友一路,也好相互有一个照应。”

同在座上白发老妇人看着自家老头鬓间的霜白,轻轻一笑点点头,眼里满是浓浓的爱意,底下小辈看得都是不约而同笑出声,王清伸出手握住老伴褶皱的手,笑道:“老婆子,孩子们看着多羞啊。”

老妇人颤颤巍巍站起身,来到秦枫和燕向天的面前,拉住两个年轻人的手说道:“我们家能遇上两位公子是天大的福分,老婆子厚着脸皮留你们下来吃一顿饭行不行?得按咱大秦的规矩来,不能怠慢远道而来的朋友。”

秦枫难驳热情,不知如何是好,想起陆大俊那个家伙又放心不下,看向老妇人说道:“我还有一个朋友距离镇上五六里地外的龙额村养伤,我放心不下他,还得拿着醒神草去救他。”

王清扶椅站起身说道:“看来子建没选错人,老头也还没到老眼昏花的时候,我让底下人去那边接来公子的朋友,大可放心在王吃过饭再做打算。”

王磐立即派出家中两个好手去接陆大俊,剩下的王家人风风火火去厨房准备饭食,忙里忙外好不热闹,好比过年一样。

秦枫寻了个清净地方坐下,王子建屁颠屁颠跟在后头,燕向天看着两个年轻人的背影,也懒得去掺和,自己掠上屋檐坐下,想起老人刚才所说的南唐颂灵谷一战,

那一战是打开南唐大门的重要一战,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想要大举侵入南唐,颂灵谷必须要夺下,大秦投入十万兵力由沈廉带军强攻,被南唐名将蔡寰宇生生拖去三月有余,大秦十万人马损失过半数,最后由公孙谨出计风林山火,才是把那块硬骨头啃下,前春秋大小战役过千,而山谷对阵第一,便是颂灵谷之战……

秦枫在与王子建坐在后院的台阶上闲聊,难得遇上一个能吹牛皮不相上下的人,东扯西说也能拉出一大堆话,

两人说天谈地,有啥扯啥,赵东方的出现打断了两人,气喘吁吁的汉子抹去额头上的汗水笑道:“薛家众人来王家做客,点名道姓要见秦公子。”

王子建一脸坏笑,表示我都懂,赵东风也是满脸敬佩。

秦枫拍了拍屁股说道:“你们别乱想,不会是你们想的那样。”

赵东风捧腹笑道:“公子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女子为谁梳红装,只为心上人。”

三人一同来到前院,只见一个身着绿衣的窈窕淑女,腰佩白玉兰,手持小扇,亭亭玉立,绿衣飘带,静若一朵含苞待放的羞涩花朵。

秦枫瞪大眸子,擦了擦眼睛,不可置信说道:“这是咱们的薛大小姐?看着不像呀?”

王子建笑呵呵将秦枫推过去,笑道:“秦大哥,可得把握好机会,世上难得遇良人,更何况是绝美的良人。”

薛敬武拦在薛雨晴身前,一把拉住秦枫佯装怒意道:“你小子可不能欺负我家妹子,否则我就剁那个丑汉一样,把你也给剁了,然后再拿去喂狗。”

虽然知道自家妹子迟早有一天会嫁人,但那毕竟是自己护着长大的小姑娘,在他的心里头,她也永远只会是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谁都不能欺负。

薛敬武一脚踩在哥哥的脚上,厉声道:“不能欺负他,你也不行!”

薛敬武放开秦枫,叹了一声说道:“这还没过门,胳膊肘就往外拐,以后过门了,那不得忘了自己这个哥哥,哎……”

两个年轻人四目相对,她娇羞掩面,他不知所措站着挠头,她淡然一笑,拉过他的手跑开,一同数着天上的繁星点点,她轻轻绕动鬓角青丝,红脸看向他小声道:“月色真美。”

秦枫双手入袖,缓缓道:“薛姑娘误会了,我的心上住着一个人,她啊,光是站在那里,我就觉得很好,从此以后就没想过会喜欢他人。”

薛雨晴取出腰间的玉佩,玉代为心,坚如磐石,更不可动摇心上的喜欢,一把塞到白头少年郎的手中问道:“其实本小姐不喜欢你,只是觉得可以交你这个朋友,大体来说还不错,就是改改色胚子的毛病。”

年轻人轻轻一笑,摇摇头道:“玉赠良人,此生不换,但是很抱歉,承蒙姑娘厚爱,我不可以如此想。”

薛雨晴看着手里头的玉佩,黯然失落,秦枫双臂枕头,缓缓说道:“喜欢这两个字,本来就难得,能遇上喜欢的人很好,若是遇不上,其实也不差什么,我们很多时候只是在与自己较劲,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我与我周旋,宁作我。”

她轻轻一笑说道:“我作我,宁作我,那我为何又不能?”

他腹部大笑,抬起指尖触摸清风笑道:“清风无形,流水无意,心上死扣最难解,别困住自己。”

薛雨晴轻轻一笑,静静盯着他的模样,有些人,能放在心里头也很好,也许只是匆匆一面,但喜欢这两个字本来就是奇怪,说不上他哪里好,可女子脸上的羞红总是会藏不住。

秦枫顺手拔起一颗野草丢入嘴里咀嚼,有些涩苦甘甜弥漫,想起与她的过往,只道当时是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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