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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盗取血液(1 / 4)

之所以没有在卡尔沃大学事件一发生就去偷,实际上就是因为时间。

按照剧情走向,今天下午班纳和贝蒂才会来到纽约,如果自己太早去偷浩克血液的话,很有可能被塞缪尔史登发现,如果他再反映给军方,那会带来很多莫名其妙的问题。

所以,安迪决定在今天凌晨去偷,尽最大可能降低塞缪尔史登发现东西失窃的概率。

收拾好东西,安迪同样把灰尘铺在了家里的各个角落,虽然离得太远安迪无法实时知道是否有人进家,但是只要回到一百米之内,他就可以清晰地接收到具体信息。

虽然有人偷偷潜入他家的概率很低,但他还是要防着点,毕竟自己干的可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而因为此时是凌晨,安迪没有一个出门的正常理由,所以他没有用正常方式出门。

在这几天里,安迪特意在自家的后院挖了一个大坑出来,表面上是想弄个花园种点花,但实际上他是给自己开出来一条出门的路。

走进后院进入坑中,安迪利用地魁的魔力操纵泥土变软转移,为自己开出了一条路。

这个方法安迪曾经试验过,很有效,对于拥有地魁魔力的安迪来说,进入大地当中会给他带来一种无比踏实的安全感,仿佛躺在柔软的床上后进入梦乡一样,非常舒适。

而且这样行进的速度极快,安迪甚至不需要动,只要踩在泥土之上,大地就会带着安迪高速前进,速度甚至超过了地面上的轿车。

在这样的速度下,安迪很快便到达了格雷本学院的操场,选了一处极为偏僻的角落,一个从外表看上去与安迪完全不一样的人从里面钻了出来。

安迪身高一米八五,虽然腹肌胸肌人鱼线都很标致,但相比于美队和雷神的爆炸性肌肉而言,还是有一点单薄,不过这也并没有什么所谓,因为他长得非常帅。

但是现在的安迪却完全不一样了,现在的他身高近两米,宽阔的臂围和胸围足以让所有人惊诧,脸上还带着一副棕黄色为主色调的v字仇杀队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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