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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工商法(1 / 5)

宋企郊之前只在扬州担任过推官,并无担任一州主官的经历,所以对赋税这块不甚敏感。

依照他的心思,还停留在儒家经典的“苛政猛于虎”的印象上。

故而,经过张顺这番说辞,顿时大受震动。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取有余而补不足,以工代赈,一进一出,活生民何止万千?

这一桩桩新理念,顿时让他茅塞顿开,内心佩服的五体投地。

当然,你要以为张顺止步于此,那真是小瞧他了。

张顺前世曾经兼修过法学专业,虽然学是的囫囵吞枣,好歹也知道大名鼎鼎的《拿破仑民法典》。

按照张顺前世教科书的说法,这是一部资产阶级法典。

为什么叫做资产阶级法典?是因为他以调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法典。

如果再具体一点可以说是调整以企业为核心的生产关系的法典。

而相对应的中华法系,或者说中国传统法系,这是一部典型的封建主义法典。

其呈现出“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以刑为主,民事为辅”的特征。

比如如今施行的《大明律》,除了大多数刑法条文以外,涉及民法和商法的内容几乎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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