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火鸟小说网>科幻灵异>诸天之我真不是正经少侠> 第三十四章 木高峰?插标卖首之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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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木高峰?插标卖首之辈罢了(3 / 3)

“嗬……嗬……”木高峰想要说什么,却已经说不出来了,郑健回手拔出剑鞘,木高峰便径直倒地身亡,连一句话也没说出口。

此时,整个酒楼悚然,原来,这青年居然都未曾拔剑!

这是何等的武功?

林平之看呆了,如此的手段,林平之的记忆中,也只有三年前深夜闯入他家的那个神秘人似乎可以相提并论。

“若我能有这样的武功,何愁大仇不报?”林平之当下连滚带爬奔到郑健面前,“大哥,你,你还记得我吗?我们,我们三年前见过,福州福威镖局门口!我,我是林平之啊!”

郑健将带血的剑鞘放在桌上,手一挥,一股柔和的力道传入林平之体内,托着其站起身来。

“当然记得!三年不见,你倒是变了不少。”郑健含笑道。

林平之闻言一酸,差点哭出声来,简简单单一句话,却让林平之有种重新回到人间的温暖,这段时日以来,他所遇所见皆是恶人,皆是恶事,何曾有过被人这么平等的问候过?

“你,你还记得我……”林平之喜出望外,感觉自己仿佛从地狱重新回到了人间,连他的外公都想着要谋夺他家早已失去的剑谱,却没想到仅仅一面之缘的人,相隔三年还记得自己。

“记得记得,快坐下,吃点东西吧。”郑健依旧含笑,这一幕,若是令狐冲看到恐怕会惊掉下巴,大师兄这个大魔王何时对人如此客气过?

林平之感动之极,刚想做下,却犹犹豫豫起来,他此时脏兮兮的,有些自惭形秽。

郑健见状,略微思忖,便明白过来,大笑道:“不必见外,你都叫我大哥了,我又怎会介意别的,别人不知,我还不知你实际上本是个颜值不低于我的英俊之人嘛。”

“……”林平之这才敢缓缓坐下,即便如此,也仅仅半个屁股挨着椅子。

酒楼中,众人看着谈笑间便杀了塞北明驼的煞星此刻和一个叫花子如此和气,而那木高峰的尸体还横在酒楼之中,当下哪敢再继续坐下去,纷纷结账,其中聪明的,似乎想起来了郑健是谁,伴着“回天剑客”四个字,众人慌慌张张出门而去。

郑健心中一动,如今他知道自己在笑傲世界也只是个过客,哪里还会和当初一样在意称号,随手扔出一块银子,“掌柜的,将这尸体清理出去,另外再上一桌好酒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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