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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殡尸司(2 / 4)

林寿听从吏目指挥,端着这一盆狗血,泼进了二十号缝尸铺里。

呲啦一股滚烫的轻烟,然后没了动静。

林寿顺便扒头瞅了屋里面一眼,一具斩首的尸体横在冷塌上,应该是昨日问斩后送来的“业务”。

地上还躺了一具瘸子的尸体,应该就是昨晚暴毙的缝尸人,浑身都是指甲抓出来的血道子,死相很惨。

这时两个吏目在门口说话。

“那斩首尸体的来历可查到了?”

“从刑部查了案宗,一个发丘摸金的,销赃明器时被抓,按大景律问斩。”

发丘摸金,就是盗墓的。

东汉战事频繁,曹丞为弥补军饷不足,设立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职,专司盗墓取财,贴补军饷。

今朝这种“非法考古团”早已废除,盗墓摸金按照律法是要杀头的。

“那便不怪了,定是下墓时不知招惹了什么脏玩意儿,封铺三日净煞,有新的缝尸人接手,这两具尸体一起,移送殡尸司。”

两个吏目把缝尸铺贴了封条,用草席把尸体卷了放在推车上,回了殡尸司。

林寿目送两个吏目离开,眼见那惨死的缝尸人尸体被带走,心有余悸。

这就是多数缝尸人的下场。

这也是为什么缝尸人都去城外难民营招的原因,正常人谁干这个短命的活?都是连口饭都吃不上,快饿死的人,才来卖命。

当然,现在的林寿不是。

他有卖尸录,他苟在缝尸铺里缝尸体,有好处可捞。

早上折腾这么一趟,天光大亮,旁边的街坊店铺都开门迎客,林寿也回去了。

虽然缝尸铺里死了人,按说人命之事,无论大小,衙门都该来人看一眼,但自始至终三法司都没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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