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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1、842节 西入大梁,为民请命!(1 / 2)

当下,李洛下诏,废除孔洙衍圣公爵位,贬为庶人,以汉奸罪,与留梦炎、叶李、王积翁等人一起审判。

莫度早把汉奸们的情报递交上去。所以到第二天,象征性的审判结果就出来了。根本没给汉奸们辩解的机会。他们的所作所为,都被特察局掌握,其实也无从辩解了。

判处留梦炎、叶李、王积翁、孔洙四人,为乙等汉奸,除以腰斩之刑,三日后于开封马市行刑。

判处剩下八十三人为丙等汉奸,处以斩首之刑。

审判结果一出来,顿时整个开封城都轰动了。

之前权势熏天的什么留太师、叶相公,这下都要被处以极刑了。他们犯了汉奸罪,这罪名听着就让人犯恶心啊。

很多百姓一打听,才知道大唐汉奸罪的说道。

汉奸罪共分为甲乙丙丁四等。像张弘范这样,帮助鞑子屠杀汉人,攻灭大宋的大汉奸,那就是甲等汉奸,要被凌迟处死。

甲等汉奸多是武将,文官极少。因为文官很少直接参与屠杀和灭国。

像留梦炎和叶李这样投降鞑子,为鞑子出谋划策,为虎作伥,数典忘祖的大官,就是乙等汉奸,要被处以腰斩。

罪行稍小的丁等汉奸,就是斩首。

就是罪行最轻,影响最小的丁等汉奸,也要服苦役十年,再降籍为奴,永世为奴。

千万不能当汉奸啊。

很多人都对着汉奸罪名有了深刻的认知。

一时间,汉奸罪名臭不可闻,留梦炎等人被万夫所指,口诛笔伐,可谓彻底身败名裂。

“汉奸罪!就要杀!陛下圣明!”

“就是,没听人说么,要是当年没有那么多汉奸,这中原就不会被鞑子占了,我等也不会受了这么多年苦!”

“汉奸可恶,该死!”

判处结果出来的当天,莫度之妻留明姝求见李洛,请求开恩降低梦炎汉奸罪等级。

留明姝在大殿上磕头出血,以三品淑人诰命,换取族叔祖留梦炎斩首之刑。

唐主道:“国法为大,国法为公。孝义为小,孝义为私,不能以私废公。然,功臣之命妇,不忘恩义,彰显孝行,为罪人求情,其情可悯,无可厚非。朕看莫度有功于国,兼之留梦炎年高,酌情允其请,着有司改留梦炎为斩首之刑。”

腰斩和斩首同样是死刑,可那差别,还是很大的。这是乡野小民都知道的事。

留明姝悲喜交加,连呼万岁。天子看在夫君份上,允她所请,改了族叔祖为斩首,她也算尽了孝心了。而且天子还没有剥夺自己的诰命,真是皇恩浩荡。

至于怨恨皇帝斩杀族叔祖,留明姝从来没有这样的念头。身为莫度之妻,大唐诰命,她很清楚自己的立场。作为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她内心也很不齿族叔祖卖主求荣,侍奉蒙元的所作所为。

“臣妾万死,蒙陛下天恩,感激涕零…”留明姝俯首再拜谢恩,这才被松了一口气的莫度送出大殿。

他很清楚,要不是陛下重情念旧,看在自己的份上,是绝对不会下旨改判斩首留梦炎的。

李洛为何不铁面无私的准法堂腰斩之刑?

这么随便徇私好么?

因为他是天子。

哪怕后世以平等昌明自诩的西方和丑国,都还有特赦之名,何况封建专制时代?

可见,法律需要一定的弹性,这是被历史总结的经验。

凡事不能一刀切。倘若凡事按规定办事,那么就把问题简单化了。

好的法制,一定不是缺乏弹性的法制。

倘若一切按照法条,那么天子之权,天子之威又何以彰显?一点弹性都没有,那就是法为至尊,不是天子。

天子言出法随,本就是法。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不会凌驾人类情感之上,不会超出情感范畴之外。古今中外,皆是如此。

关键是,如何把握好这个度。拿此案来说,看在功臣的脸面,以及孝义的份上减腰斩为斩首,就是拿捏好了度。可要是免其死罪,那就是失度,就是过分。

李洛这么干,也为后世的案例提供了依据。

留明姝刚刚谢恩告退,开封士子刘献忠等七十八名士子就一起联名上书,在宫外伏阙叩首,泣血上陈,叩请圣天子赦免废衍圣公孔洙死刑。

“圣天子在上!孔洙所犯汉奸罪,无可辩驳,其罪当诛!可孔洙乃孔圣嫡脉,前衍圣公,若加之斧钺极刑,恐怕有伤陛下仁德之名,有伤陛下宽恕之道,令天下士子斯文扫地,令孔圣不安于九泉啊陛下!”刘献忠一边大哭,一边叩首。

开封名士符礼周也一边叩首一边大喊:“陛下!草民万死!冒死恳请陛下降恩,赦免汉奸孔洙死罪,以全陛下宽恕之道啊!”

“陛下!孔洙该杀,可毕竟是孔圣嫡脉正宗,袭爵衍圣公,要是处以极刑,其命是小,却会贻羞华夏,令明教尊严扫地,恐动摇纲常啊,伏请陛下明察!”

七十八名士子恸哭失声,犹如杜鹃泣血般的上陈。还有更多的士子赶来,跪地不起。其中不少,还是出生金朝的老人。

唐主李洛得到禀报,看到士子们联名签名的血书,久久不语。

韦素和罗徽等随驾文臣,都是一脸紧张的看着天子。就是新封的卫国王赵显,也很是紧张。

很明显,不光是文臣,就是部分将领,都希望皇帝赦免孔洙死罪。

为何?

因为无论儒家孔教有多少不是,可毕竟一千多年来是华夏国教。华夏文教,很大程度上来说,这一千多就是儒家教化。

这一千多年的璀璨文治,事实上也的确是在儒家主导下生发出来的。

事实上,华夏本身,根本与儒家密不可分。儒家倡导的伦理纲常,也的确推行了千百年。

儒家彻底废了,华夏还是华夏么?

陛下虽然纳儒为道,可也没有废除儒家。那根本不可能。除非,陛下做的不是华夏的天子。

李洛也暗自叹息。

事实上他比臣子们更明白,看的更清楚。

杀了孔洙,就是告诉天下人,衍圣公一点也不超然,犯了罪,还是要和普通人一样受死。

既然如此,那孔子,也不算什么。

儒家的那套纲常伦理,是不是也不算什么?

这对长久以来的伦理信仰,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因为这个时代的百姓,不懂那么多大道理,他们的逻辑还很朴素,他们不会那么理性的将衍圣公和儒教区分开来。在他们看来,衍圣公代表的,就是孔子,就是儒家。

这是事实。

衍圣公犯罪,和百姓一样被斩杀。这在古代华夏绝对不是公正,而是在破坏规矩。因为就是百姓自己,也认为衍圣公应该和他们不同,应该和他们不平等。

毕竟孔洙的罪行并没有到人神共愤,禽兽不如的地步,就这么以酷刑处死,固然起到了以儆效尤,警世后人的作用,可却动摇了稳固天下的传统认知。

弊大于利。

作为皇帝,李洛当然不得不权衡。为何很多时候上位者要接受民意?不是被迫,而是权衡利弊的结果。

就是在后世现代,特殊地位的人犯罪,有几个国家会真正和普通人一样审判?就算和普通人一样审判,又有几个真的和普通犯人一样对待?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适用古代千百年的法则,难道仅仅是为了特权?有那么简单么?

之前,李洛认为是为了特权。可是当了多年的统治者之后他才明白,这与其说是为了特权,不如说是为了秩序。

只要社会的阶级性还存在,这种等级就会存在,哪怕明文不存在于法律,也会长久存在于现实。这是规律。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决定生产关系。在生产落后的古代搞平等关系,那不光是给自己掘墓,也是给天下人掘墓,是给这个大一统帝国掘墓。

这么干,违反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结果是不可承受的。

皇权必须要保持神圣不可侵犯,纲常伦理必须约束人心,黎民百姓必须有所敬畏,必须尊卑有序,内外有别。如此,才能维系万里疆土,上亿子民的稳定。

“陛下,微臣以为,孔洙不宜斩杀…恳请陛下法外施恩。”卫国王赵显,也跪下求情。

他之所以求情,是因为一来他也是读书人,二来他做过皇帝,很清楚杀孔洙的后果是什么。

只要是中原皇帝,就不能杀衍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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