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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自命请缨(1 / 3)

自从凌乌月在林涛手里拿来那封书信后,一整天,至今都还在耿耿于怀。

究竟是不是江无羡?

如果是他,那么他为什么不直接写信回来神捕堂?反而绕过白文正把书信递给了甄泰。

“不行!我要回去确认一下。”念叨着,便又向身旁喊道:“秋水!我们走。”

白少卿一愣,这边跟秋水聊的正起劲呢,她今天干嘛这么着急?

“大美人!你今天究竟是怎么了?至从那个……”话到这里,秋水又从旁提醒了句,“林涛!”他方道:“对对对!自从今日见了那林涛之后,你都闷闷不乐的,究竟是怎么了?”

“跟他没有关系,我也没有闷闷不乐,你不必多想,我只是回去确定一件事。”

“什么事呀!不妨说出来我听听呗?帮你出出主意也行。”白少卿凑过来她身旁,用期待的眼光,等着她应话。

然而,他并不知道凌乌月此刻没心情和他贫嘴,便也就没搭理他。

“秋水!我们回去。”

“哦!”

秋水听入耳中,见她神情有点不对,便与白少卿打了声招呼,就随她出了案房。

秋水也是住在凌府,她本家原是住在城外乡下,是个乡下丫头。

她家中还有两位哥哥,上面有位娘亲,父亲多年前出门去做长工,可是却一去不回,多年来,也不知是生是死。

说不定早就在外面发了,只是不想回来罢了,毕竟苦日子早就过够了。

若是真是挣到了钱,索性当回爷,也都说的过去。

只是苦了秋水她们一家子了。

秋水打小便与旁人不同,她喜欢画画,但那时,只能拣根木棒随地画上心中所想。

刚开始的时候,村里的小伙伴们都嘲笑她,好在有两位疼爱她的好哥哥。

大哥叫秋波,二哥叫秋明,两兄弟都没有娶妻。不!好像大哥娶了个媳妇,是隔壁村的二丫子。

话说回来。

也许也正是这两位好哥哥,给他留下的好形象,因此,只要是她觉得不错的人,都会以哥哥称呼对方。

白少卿是这样。

江无羡也是这样。

不过对于他们来说,秋水也是一位可爱的小妹妹。

可是她却暗暗的钟意少卿,而白少卿却整天与她打闹,也不知道他心中明不明白?

(就连我都替他着急,我要是他的话,早就把秋水妹妹娶回家了。

可这小子趁长的帅,家里条件也还行,最总要的是年轻,活好。

就不把眼前当一会事,等到那天想明白了,估计秋水早就成别人的媳妇了。)

话说回来,凌乌月初到神捕堂时,有一次外出探案,来到秋水所住的村庄。

她发现这个女孩很有绘画天赋,虽然,她只是随便在地上捡跟木棒绘画。

但是场景却显得十分逼真,比起多数有钱人家的孩子来,凌乌月都替她感到惋惜。

在后来的几天里,凌乌月查到了凶犯模样,便想请证人回神捕堂里,说给绘画官听,让他描绘。

奈何,那个证人腿脚不好,因此不能走过多的远路。权衡之下,她突然想到秋水,便叫她当即以木为笔,在一处泥地里,边说边绘画起来。

秋水画完后,那证人都感到震惊,似乎贼人的模样,就像被她印在地上一般。

凌乌月顿感讶异,当即决定把她带回来神捕堂来。可是当时白文正并不看好,硬要她与此前的那位绘画官比划一番。

笔墨伺候,这还是秋水头一回提笔弄墨,喊来了两位捕役当模特,他们当即比划起来。

秋水常年在地上画画,其中早已无形当中,早已练就一身画师的功法。

就好像超高级别的武功,往往就最简单,且最直接的形式发挥出来。

只见她行云流水,只稍稍会就画完了,而且还同时画了两人,连白文正头像都给画了上去。

凌乌月一笑,道:“白大人这回无话了说了吧?秋水可否值得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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