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火鸟小说网>武侠修真>当女剑修开始快穿> 第211章 状元郎的糟糠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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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状元郎的糟糠妻(10)(1 / 2)

之后数日,事情便如沈春分记忆中那般发展。先是三日宴席,远近来了好些个读书人,到得第三日,县令老爷都来了,桃李庄蓬荜生辉,向归远万众瞩目。

县令赴宴,看的可不是他举人的面子,而是他的老师长孙盛。

因着家境的缘故,向归远在官场上的消息极为闭塞,只探出长孙先生当过吏部侍郎,朝中有好多门生故旧,却不知道当今天子为皇子时,曾得过长孙先生的教导,两人有半师之谊。

现代人可能觉得秀才、举人差不多,都是进士之下的功名。其实不然,区别很大。

简单来说,秀才只能算成绩比较好的读书人,中举则代表着正式进入了统治阶级。

举人的第一个好处是“赋税徭役豁免权”,名下的土地可以免除朝廷各种税收。不要小瞧这个权利,地主、富户们为了免税,往往将自家产业挂在相识的某个举人名下。

当然,不是白挂,要给举人一定的钱财。所以只要一中举,哪怕原先家里一穷二白,也能立刻有房有田,呼奴唤婢。

第二个好处是有了当官的资格。他可以继续考进士,也可以在朝廷挂号选官。比如大清官海瑞,两次考进士落榜后决定放弃,先当南平县的教谕,再当了淳安县的知县。

只是举人出身的官不入中枢,进士出身才能入阁为相。

一应杂事办妥,向归远便收拾行囊,告别母亲和妻子,带着新买的小厮,前往文博书院。这次他收到各方贺仪共五百两银,自己带了四百两,留一百两给母亲家用。

至于妻子,他送了一支银钗。沈家小门小户,哪见过什么好东西?有银钗戴就算不错了。

想到此节时,他选择性的遗忘了沈家给沈春分的陪嫁中就有一副金镯子。

出发前一晚,向归远按捺不住,非要与妻子共宿。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沈春分比刚成亲那会儿还好看,娴静安然,神态间有种说不出来的娇美,看得他心痒痒。

七杀没什么异议,小碎花布时刻准备着。但袁氏把菜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硬生生把儿子叫了出来。

向归远发了好大的脾气,甚至骂了老娘。袁氏忍着,坐门边守了一晚上。

不说沈春分是妖精?行。她不说,可她心里知道。

儿子想亲近妖精?不行,除非踩着她的尸首过去。

因为这个,向归远还给七杀道歉:“娘年纪大了,偶尔发癔症,委屈娘子独守空房。”

001:“哼,当谁稀罕你呢?中山狼!”

七杀:“夫君不必在意,咱们做小辈的,得敬着娘这个长辈。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罢。”

向归远赞道:“娘子果然明理。”暗想沈春分倒也贤惠,可惜门第太低,注定只能为他未来的贤妻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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