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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因此,就有“田社”、“舟弹”乃至“父老弹”(大家合伙出钱让人担任里父老)之类的组织了。

这些结社也对民俗产生了不少影响,《逸周书》称之为“饮食相约,兴弹相庸,耦耕俱耘”。民间习惯于组织合作,经常一起耕种,还时不时一起聚餐。而官府也受到影响,一些合同就是官吏出面公证之后签署的,朝廷的政策,也会加以考虑。

汉武帝末年的时候,为了恢复国力,任命赵过为搜粟都尉,负责改进农业技术。赵过综合当时的技术,提出了“代田法”,在离宫里的空地上实验,获得了成功。随后就在公田和有爵位人士的田地上进行示范,让关中和西北各地的官吏、三老等人,都来学习,然后回去教授民众。这也是历代官府都在进行的标准流程。

不过,当时这种耕作方法,需要两头牛为一组来劳作。一些人没有这个财力,赵过就提倡用换工或者计算工值的方式,把人员和耕牛组织起来。可见远至那个时代,这种组织已经很流行,也被官府接纳了。

这种民间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自我组织的能力。虽然名义上叫“小农经济”,但这种模式下,民间一点也不闭塞,相反,自发性的组织一直很多,大家也都乐意在闲暇时从事商业和经营性的工作。

反而是汉朝崩溃之后,为了军事和安全问题,人们被迫聚集在坞堡庄园中,才形成了自给自足的、闭塞内向的经济。但这种状态其实很低效,哪怕当时的古人也不喜欢,以至于一些坞堡主自己,在认定天下要太平之后,都想要主动废弃坞堡,回归正常的经济模式。

而在东欧当地历史上,就基本没有过这种情况。首先是因为缺乏技术,毕竟如果天天就靠人力,拿着个斯拉夫传统的木棍农具,那也确实不需要组织田社合作,或者雇佣耕队什么的……

当然,文化和制度的影响也很重要。欧洲人也不是完全不会发明东西,他们也制作出一些像萨克森轮犁这样的重型农具。这种犁顾名思义,笨重到需要一个炮车似的双轮架子作为支撑,才能进行移动和工作。

不同尺寸的轮犁需要的畜力数目不同,似乎有八头牛到十二头牛不等,也有四马六牛、四马四牛这种混搭方式,但肯定都不是普通农民出得起的。小一些的重犁,也至少需要两头牛才行。但是,这些农具的发明和传播,没有让当地人形成汉朝一样的合作方式,反而使得有钱的贵族更快地兼并土地。

至于马,虽然马耕看起来是欧洲特色,但从后世统计的数据看,在中世纪,最多也就只有5%的耕地是马耕的。主要原因,还是马太贵了。像栋雷米村的达尔克家族,就被专门记述为“用马耕地的农民”,因为他们家其实挺有钱,甚至能够用马耕地。而绝大部分地方,就算马耕效率更高,大家也用不起,只能用牛、驴,乃至人力,来将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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